伴随着人们素质的进步,朋友们开始知道自查报告的必要性,我们每个人在写自查报告的时候,都是要端正态度的,以下是优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集中采购自查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篇1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篇2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尤其是4月份以来根据网上采购通报情况,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1—9月份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实行经药械科编制计划、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从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进行网上点配,并报县配送中心备案。无私自采购现象。网上不能点配的基药、非基药按网上招标价由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西药15%,中药饮片20%使用。今年以来,武威市6家医药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截止20xx年9月30日,医院共采购药品总金额1480万元,其中基药676万元,采购基药品种416种,基药使用率为62%。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549.09万,其中基药324.58万,非基药224万元。
二、网上采购供应配送情况
国药控股武威公司配送率为88%,武威市医药公司配送率为85%,武威天和医药公司配送率为77%,武威神洲医药公司配送率为39%,民勤健民医药公司配送率为16%,由于配送公司的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应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所以配送公司有的品种就从网上点配,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药品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由公司网下配送。
三、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公司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到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积极做好账务,按时报送县药采中心。总之,我院在市县两级药采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做到按程序规范采购药品,确保了医院医疗用药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合理使用药品的情况
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用药情况进行全院通报,督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占比下降至34%左右,促进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购进使用中药饮片57万元,品种数达到296种。占总用药量4%,购进中成药415万元。品种数达到126种,占总用药量28%。
五、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
医院用高值耗材由药械科负责,临床科室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正常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工作,高值耗材使用主要是手术室、骨科、眼科等科室,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5名和医师6名。具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医疗技术,有植入性材料的管理制度。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购销合同等,作为采购进货凭据。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从甘肃众邦利康商贸公司,甘肃乾志商贸公司,兰州明天医疗器械公司采购高值耗材人工关节、骨科材料、人工晶体等102万元,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无不合格材料购进使用。由于省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还没正常开通,所以医用耗材都从网下采购。
7月份以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药事管理会议,对医院使用的部分药品、高值耗材的价格进行下调,下调幅度5%—30%。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配送公司网上能点配品种少,相应配送率低。
2、网下采购的药物比例超出规定。
3、有些招标品种如山东鲁抗碳酸氢钠注射液,江苏万邦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浙江万邦药业联苯双酯滴丸,黑龙江珍宝岛黄芪针,天津生物化学制药的尿激酶针10万单位,开封制药的碘解磷定针,曲克芦丁针(低价格)山西太原药业的曲克芦丁片,天津药业新郑的阿托品针,天津药业新郑的呋塞米针,江苏亚邦的呋塞米片,甲巯咪唑/他巴唑片5mg*100标价1。6/瓶,实际无货,兰州佛慈的杞菊地黄丸200粒/瓶等6家公司都不能按网上配送,公司说厂价均高于招标价无法配送;
4、还有些药品如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益赛普),沙美特罗替卡松(舒利迭),重组人胰岛素/诺和灵笔芯,门冬胰岛素30注射(诺和锐),亚甲基二磷酸盐针(云克针)等痛疼科病人和糖尿病人用药量逐渐增加,这些药品市上几家医药公司网上都无法点配,只能是网下采购。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篇3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农卫办【20xx】31号)和《县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农卫字【20xx】6号)要求,我站对所有涉及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活动的组织领导,我站及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对药品经营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的不合理的情况下限期整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对药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药品采购工作的认识,我站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品经营工作办公室,由药监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根据《中山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条例》,我站对医疗行业药品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制定了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方案。
为了提高药品的经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我院制定了《中山市中山市中山市乡镇镇药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我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自查方案》的要求,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落实制度,严格责任。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我站采取了各种措施认真做好药品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建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我站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我站利用多种形式,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我县的药品、药品经营工作的重要性,宣传药品、药品的政策法规、药品的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我站制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五)制定了药品零售行业自查自纠工作方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篇4
为贯彻我省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备使用管理,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根据我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卫办函[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组织,完善采购制度,坚决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由主任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是医疗用药目录及医用耗材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供应情况。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
三、采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我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及医用耗材的质量。设立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工作。
四、配备使用情况。
建立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制度及相关文件,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五、合同签订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药经营公司签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协议;按照《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签署、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六、宣传培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各种方式开展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合理用药、医用耗材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更加规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篇5
根据自治区及市县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及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督查所发现的问题,我院药事管理会对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又进行新一轮自查自纠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等;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编制了本院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
第二、本院全部使用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采购网上下订单。禁止网外采购和标外采购。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标内采购。严格执行d药招办(**)1122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做采购计划,并及时的对药品验收入库。
第三、对购进的所有药品和器械卫生材料都进行双人验收。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对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理。验收人员在验收合格的票单上签名。严格按照市里遴选的配送商进行配送基本药品。
第四、根据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贮存保管。药品按功效、剂型、种类等进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库房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放过程中的质量。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的冷藏设备贮存。特殊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库房还要加强防火防盗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五、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应用的需要及库存量认真进行拟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药剂科主任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购。对于新药的购进,临床科室医师要进行报告申请,并经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购进。
总之,为了医院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院不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确保人民得到更好更安全的医药服务。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篇6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于日前印发。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物、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药品和第一类精神xx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
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五、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年度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
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确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入围)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确定)。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货款结算。
六、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对于部分常用药、廉价药,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七、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机构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全面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按照***《关于上报**年度物资采购工作
自查总结报告的通知》要求及工作安排,县公司成立了物资采购工作自查组,从“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四个环节对**年度的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财务账面反映,**年开展物资采购154笔、金额1496.89万元(其中:省市局采购项目59笔、金额1080.75万元,县公司采购项目133笔、金额416.14万元),全部由省市公司集中采购或由县公司物资采购比价小组按物资采购程序比价或招标后,由承办部门购进,合规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套的各类物资采购情况。开展**配套物资采购11笔、金额452.79万元,其中:*****。以上项目全部纳入了市公司集中采购范围,不存在私自和超范围采购现象。
(二)交通工具采购情况。采购交通工具1笔,即购置**市场管理用小汽车4辆、金额42.82万元,此项目纳入省公司集中采购范围,不存在私自和超范围采购现象。
(三)一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情况。采购62笔、金额716.46万元,其中:仓储设备9批,金额148.64万元;施肥机2台,金额1.6万元;基础设施机器设备3批,金额411.18万元;空调82台,金额15.35万元;消防设备7批,金额30.78万元;健身设备1批,金额8.59万元;办公设备38笔,其中台式电脑14台、打印机8台,电视机、冰柜、洗衣机等生活电器2批,办公家具4批,其他办公设备28批,金额共计100.32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全部纳入省、市、县三级的物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痕迹管理规范,采购档案资料齐全。
(四)燃料采购情况。全年采购油料13笔、金额26.9万元,定点加油站的选择是由县公司物资采购比价小组在经过市场综合考察后确定,程序符合规定。
(五)其他批量在1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105笔、金额257.92万元,即办公耗材13批,金额15.92万元;劳保用品3批,金额89.6万元;福利性实物30批,金额97.82万元;纪念品及各种宣传品3批,金额1.8万元;业务招待烟51批,金额52.78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全部纳入市、县两级的物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痕迹管理规范,采购档案资料齐全。
二、物资采购“四个环节”自查情况
自开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针对物资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单位从制度建设、决策程序、实施控制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制度建设方面。组织专门人员从物资采购“制度、决策、实施和监督”四个环节,结合县公司实际,认真研究出台了物资采购工作规程,并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县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程》,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决策程序方面。全年开展的每笔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物资采购决策流程进行决策,即:
1、预算审批决策程序。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按照采购项目的类别在上年末分别经经理办公会议、投资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决策机构批准,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纳入年度预算范围。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采购活动。在预算范围内的采购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提出采购申请。由县公司组织采购的项目,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报购置预算,按县公司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办法逐级提报领导或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属全市集中采购项目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出,报县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提报市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
(2)预算项目审批。按照授权范围,由经理或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批,项目在集中物资采购目录和金额范围的,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要提报市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机构进行集中采购。
2、采购结果审批决策程序。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不含)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报经理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过程控制方面。经市、县级预算委批复的物资采购项目,纳入正常的物资采购程序。物资采购比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招标或比价等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采用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三天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负责签约,并有关部门负责验收入库,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付款。
(四)监督管理方面。全年的采购活动均接受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全过程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公司物资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县公司对招标或比价结果实施公示制度。即,除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外,招标或比价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干部职工及社会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管理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环境,维护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促进企业健康顺利发展,健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在今后物资采购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在工作开展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使之更符合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 - 4 -
实行物资集中采购月度申报制度,要求所属各部门将本月需要集中采购事项于月初及时报送到物资采购比价小组,以便妥善安排集中采购事宜。物资采购主要实施部门要立足自身,严格按程序操作,加强过程管理,把好过程关,确保落实到位;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好监督关,确保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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