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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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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调查报告6篇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篇1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保护系统。它主要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对国民收入的科学合理的分配与再分配,从而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一定的保障。其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已逐渐的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求,尤其是对公民在年老、伤残、疾病、生育、死亡、失业、遭遇灾害等方面的保障。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总结如下:

在我国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虽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同步进行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明显滞后的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比较小,现目前还主要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在城乡差别、地域差别、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有着较大的差别,并处于世界低水平的行列之中。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多头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有财政、民政、劳动、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缺乏统一有效的集中管理。三是社会保障体制的运作基础仍然主要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部门,而不是在社区,现行的制度和政策设计缺乏一定的前瞻性。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没有完成从保障企业职工到保障全社会成员的转变,保障项目的设计主要还是立足于保障单位的职工,保障系统的运作多数还依靠于旧体系下的单位执行系统。四是社会保障制度目标的分割,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障项目的累加而逐渐形成的,目标系统也是各个保障项目的叠加,社会保障理念只局限于资源再分配,忽视非经济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一定的综合性,从而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功能的有机结合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社会化的特点从而便就决定了必须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和良性的资金运作来推动。只有充分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良性运作,才能保证其保值、增值的实现,从而进一步避免出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风险,满足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一直以来都没有完全的步入良性运营的轨道,因此便就存在着比较大的支付风险。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体制不健全。以及收支的不平衡性,尤其是保险费不能够及时的足额征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购买国债和投资基金,相对而言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但是社会保险基金却很难保证,往往会造成其结果是社会保险资金收支缺口比较大,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这也会造成政府的预算安排中社会保障经费的部分,在管理中也存在着投入不足和资源浪费并存以及项目超前和滞后并存的现象,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绩效也是比较差的。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健全的、有效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和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文明进步、国家民治久安的基本保障。而且对于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标准,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立法工作,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时效性加以确定,并公之于众。这也是那些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给予的帮助的基础。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是势在必行的。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已经在很多方面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根据和最高法律准则。但在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立法不健全,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缺少统一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并且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也是十分欠缺的,因而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立法层次比较低的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来制约,由此便就造成了许多有关社会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中。在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难以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额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生活更好地得到保障和帮助。

(一)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在总体上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发展差距,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比较薄弱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讲,统筹兼顾的难度依然是比较大的。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要注意善于把我国基本国情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的结合起来,从而更科学全面的来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恰当的来把握改革的进度和力度。从我国人口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实际出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渐显著,这样一来,便就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便就要努力的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以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断地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而来稳步的提高各项社会保障的待遇标准,既要让城乡居民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对社会保障的合理预期。

(二)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和协调性。

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由多项具体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各项制度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既关乎当前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了长远的利益。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方面。在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在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同时,更值得注意的就是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约束功能,从而进一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从而进一步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实现不同制度之间的顺利转换衔接。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制度,其自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敏感性很强,因此必须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来进行完善。还要注意深入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反复进行理论研究,从而使方案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遵循客观规律。在研究形成改革方案时,不仅要注意充分听取专家意见,还要广泛的征求社会各界的公众意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跟踪督导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

(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这便就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积极稳妥地来推进。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须坚持试点先行,通过试点进一步掌握规律、探索途径、积累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除此之外,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从而避免因局部利益调整所带来得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积极鼓励基层的大胆创新,并及时把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普遍性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的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目前,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对于社会保障的群体而言,可以分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对大学生的社会保障的问题。随着大学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人数日渐增多,不仅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而且暴露出大学生社会保障的缺位。立足我国大学生当前在医疗、基本生活及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现状,完善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以缓解上述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面对逐年增多的贫困生这一特殊教育弱势群体,国家,学校经过积极探索,在立足我国国情和教育状况,保证整体平等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的一整套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因而取得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不可避免。如何保障未就业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协助他们就业,成为举国探讨的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在保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我此次社会调查的内容是大学生参与社会保障的实际情况,所调查的参加保险的项目是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等。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及意义等及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以及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

本次的问卷调查主要是通过以问卷方式进行,样本总量为120 份。

大学生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以及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及意义,参加保险的项目,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等进行调查。

1、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意识不强

大学生对社会保障了解不同,宣传力度不到位,教育没达到应有的水平。总的来说,大学生们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反映出三种现象:其一,发现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如果不克服这样的不足,难以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其二,让我们认识到人类是个社会共同体,只有充分尊重每个人的利益,才能形成多方的共赢,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和谐社会单纯建筑在个人的牺牲上。其三,大学生社会保障意识不强有三方面的原因,包括自身、学校和社会,要解决大学生社会保障意识不强的问题只有从这三方面同时入手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顽固。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不能没有社会保险,但是所建立的社会保险应该是良好的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加强学校宣传意识、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意识刻不容缓。

2、大学生就业得不到保障

当今社会,企业以自身利益为重点,忽视员工利益。而且大学生失业不可避免。因此,推出大学生就业险,既为国家分担困难,也突出体现了社会保障的责任,必然得到学校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已经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大学生虽然是知识性分子,但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并不知道就业保障这个福利,随着大学扩招以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不再是稀缺资源,失业不可避免。所以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更应该提到战略高度来看,关乎到社会稳定的问题。

3、大学生就业保障还未完善

当前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工作还处在初级化、分散化的起步阶段。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现行助学贷款制度先天不足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和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生存权利得到保护的主要体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时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确保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挥最大功效,以切实满足贫困大学生的生存和发展。

4、学校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做的比较完善

其中知道奖学金、助学金的更加占了多数,针对大学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我国高校教育社会制订了救助政策。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以及国家具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5、大学生创业保障的问题

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创业保障意识比较强。极少数同学不知道有这项福利。大学生从社会的角度来讲,法律保障是大学生创业宏观环境的必然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开发程度、政府的国际地位、信誉和工作效率、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与否、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决定了创业的宏观环境。具体来说,宏观环境包括社会文化环境、教育与科技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环境。很显然,法律保障是影响大学生创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创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加强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法律环境中,法律规范已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创业领域也不例外。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总结调查问卷中的客观题,得出以下条建议:

1、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应该共同努力加强社保宣传力度是每个人都有所了解。结合自身特色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宣传。推动社会保障的发展与进步。

2、给予大学生生活教育上的指导,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与提高社保意识。

3、国家、社会和学校等应投入资金,普及社保范围,使所有的大学生切实享受到保障。“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改革办学体制和增加教育投入起了积极作用,并积累一定的经验。

4、就业保障方面,先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鼓励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学校与企业合作,向学生提供相关就业信息。

5、创业保障方面,创业是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的方法之一,可以减轻政府和学生的压力,对创造更高的社会效益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要深化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尽可能地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使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到大学生。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大学生医疗保险仅仅是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在积极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以满足不同层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规定每个大学生至少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如:住院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对于少数家庭极为贫困的大学生,可考虑由学校或企业代付。

大学生不能仅仅有就业意识,因为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会在一定程度上饱和,现在尤为严重。因此,我们要树立创业意识而不能把眼光仅仅限于就业。同时,不能将眼光仅局限于自身的专业。在校期间,大学生应在多方面充实自我,应加强自身的奉献意识,培养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当今社会,只有有能力的人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只有有能力的人成长的舞台才会无禁区。

最后各高校应该根据学校所在城市、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定相对统一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把助学贷款制度作为解决高校贫困生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政府不仅要给予政策支持。其次各高校要积极引进企业单位,以委托培养的方式帮助它们培养人才,而企业则为需求对象提供生活保障。

应当加强学生对社会保障问题的认识,把社会保障问题提升到战略重要地位,我国社会保障问题正处于建设阶段,存在宣传不力与资金缺口严重的问题。创业和失业保险问题,是学生自身发展的大事。为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利益,充分体现我国创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校园的主题,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应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大学生是以后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培养大学生对待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十分重要。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篇2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近期,常委会分管负责人带领我们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维持最低生活、解决温饱和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加大财政投入,规范运行管理,完善保障措施,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多次受到国务院及省、市上级部门表彰。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xx年实施以来,体系日趋完善、总量不断扩大、受益扩面提量、服务更加便民,目前已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去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63.5万人,参合率99.44%,参合农民受益228.37万人次;补偿资金19143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41%。新农合大病保险目前正在稳步推进。

4、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延伸,基层平台机构建设和服务功能持续刷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搭建了银行代扣代缴、网上业务查询等多种服务平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成立社保和新农合基金监督机构,开展基金专项审计,确保基金安全运作。城乡低保基本实现申请、审批程序化,资金筹措制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和信息传输网络化。强化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管理,及时更新重点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残疾救助人员,强化核查,基本保证了合理救助。对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推行三合理制度、核心信息公示制度和费用控制制度。借用卫生监督力量加大新农合稽查监督,收到了预期效果。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参保意识参差不齐。尽管参保率逐年提升,但一些民营企业参保意识不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断保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低保、社会救助、基本医疗在城乡之间存在不平衡现象。

2、管理机制不够合理。社会保险由人社部门负责,城市和农村低保及医疗、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由卫生部门负责,形成政出多门、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加上救助制度和社保政策相互衔接不够,救助主体多元,既有人社、卫生、民政等政府部门,又有工会、慈善总会、残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各种救助资源不能有效整合,使得重复救助和救助遗漏现象难以避免。

3、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县五大社保信息分别在4个计算机系统运行,数据无法共享,信息化建设滞后。工作网络有待健全,尤其是专职人员较少,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尚未有效落实,人员待遇偏低,影响了运转效能。

三、对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两点建议

一方面,要宣传落实政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城乡社会保险。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文件,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稽查拉动的扩面征缴的工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及时调整养老金、失业金、工伤抚恤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大病医疗二次补偿制度,适时提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积极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相关准备工作;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创造条件推行普通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以及大重病患者救助,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同时,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机构和市场主体兴办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或特定的保障需求。

另一方面,增强工作合力,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一要加快平台打造,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加大对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力度,加快五险合一综合服务大厅建设进程。进一步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统一、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社保工作运行效率。拓展自助服务模式,完善网上经办功能,推进签约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开展新农合一卡通试点。

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建设,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适当调整医药费用报销政策,鼓励轻微病患者就近在乡镇、社区就诊,改变城区少数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门庭冷落的现状。不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县级医院规模,增强对血透等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县政府考核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健全应保尽保、能进能退的机制,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基金管理。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基金监督机制,切实管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篇3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压器”,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牵系着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____1年7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安全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地税、各商业银行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系会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例会,共商社会保险发展大计。二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由人社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税务、银行、工会、新闻媒体等部门成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与审批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跟踪服务制度》、《住院病人查房制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费用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更细化、操作更具体、监督更严密。

(三)规范业务运作,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我县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一是以金保系统为抓手,严格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缴费的管理,完善“五险一单”的征缴机制,统一基数,统一人数,提高基金征缴率,实现依法征收。二是以落实省市各项政策规定为基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的管理。严把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关,实行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明察暗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失业保险待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到单位、街道居委会调查的方式,有效控制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为约束,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截止20__年底,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13.59万人次,基金总收入18786万元,基金总支出17922万元,基金收缴率98%,做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力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基金未出现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运转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随着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结束,扩面空间和潜力非常有限,加上我县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又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凸显。20__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当年新增退休692人,当年基金收入10979万元,基金支出11759万元,当期结余-781万元,累计结存11319万元。20__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当年新增退休429人,当年基金收入11515万元,基金支出13248万元,当期结余-1733万元,累计结存9586万元。20__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179人,其中退休7273人,当年新增退休459人,当年基金收入13964万元,基金支出13516万元,当期结余447万元,累计结存1033万元。通过近三年情况分析,我县退休人员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员增长率为7%,供养比例为1.8:1 ,就目前基金结存情况,支撑能力仅为9.6个月。

(二)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县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配备了基金监管人员,但由于监管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监管知识和业务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广,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离不开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支持,我县目前未建立相关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的推进。

三、对策与思考

(一)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二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要加强社会保险部门与税务、工商、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尤其要加强与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提高征缴率,减少征缴成本。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利用劳动管理、劳动监察、稽核职能,定期、不定期的稽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申报的缴费基数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参保足额缴费的自觉性,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不断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量。针对我县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少,业务知识不专的情况,相应配备专业的基金监管人员,并加强对监管人员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信息体系建设。以“金保工程”系统软件为平台,逐步建立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信息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互联网实现各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使信息及时交换和沟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作用。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篇4

论文摘要: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乌江镇现行的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就此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乌江镇20xx年,实现农民参保率在85%以上;20xx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在这一条件下,周文青、陆晓和我等人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农场社会保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一些资料,获得了大量真实、有价值的数据,通过对所获取的信息材料及相关数据的分析研究,为乌江镇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一、调查内容简介

1.调查时间和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是当代草圣林散之的故乡,素有“金陵门户”之美誉,地处南京市长江北岸,与南京老城隔江相望,位于东经118.37,北纬 30.23,总面积57平方公里。乌江镇目前总人口数为22000人,农业人口14000人,占总人口的64%。其中已参加农保人数7300人,其他社会保险人数约20xx人,参加农保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此次调查自20xx年4月份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我们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进行了集中调查。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具有本镇户籍,男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当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各类农村居民(不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为了更全面、真实地了解问题,我们还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乌江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就业局的负责人以及当地的企业主管进行了专门的走访调查。

3.调查方法

在团队出发前的准备阶段,我们设计了相关的调查问卷。我们全队共分为两个小组,每组两个人。其中一个小组着重对五一村的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填写调查问卷。另外一个组对武家嘴造船厂进行了调查,调阅其所掌握的统计数据及相关政策文件以作参考。

二、调查成果综述

1.乌江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评价

乌江镇现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扶贫救济及优抚安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但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细则,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制度比较成熟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国正在试点,乌江镇与南京市同步,全面推进,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筹资困难较大,报销水平偏低,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仍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状况相同,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保障效果不尽理想。另外,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总的来说,在目前城乡经济快速发展所能提供的基础条件上,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水平亚待提高。

2.乌江镇的农村社会保障具体情况分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保障对象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乌江镇于20xx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初现成效。

(1)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保障体系。一是实施农村五保制度,保障老人安度晚年。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农村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纳人救助的五保户。目前,五保户共有127户,其中集中到敬老院供养为63人,占五保户总数的49.6%。二是建立农村低保补助制度。按照“特困重保,阳光操作”的原则,乌江镇自19%年起,对农村中因残、因病等因素导致的`贫困户建立低保补助制度。目前,已年有275户农村贫困户纳人了农村低保补助范围,涉及1100人,占总人口的5%,根据社会生活指数和农民平均收人每户每月260-36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启动了农村低收人纯农户增收工程,对人均纯收人在20xx元以下的农村纯农户在“增收项目”“多免多补”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地资金补助,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村低收人群体的收人。

(2)着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保障。一是不断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面,同时实行村干部农保进城保制度,现已将在职的50余名村干部由农村养老保险转纳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对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通过养老保险渠道进行解决,从土地征偿费中切出一块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改变以往将土地征用的各种补偿一次性发放到失地农民的做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三是着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21560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8。四是推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近几年浦口区财政持续增加投人,建立疾病防控中心,壮大了乌江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配套了医疗设施,村村建有卫生室,形成了以区为中心,以镇为纽带,以村为基础的疾病防控体系。

(3)逐步健全农村教育保障体系。加大贫困学生的教育费用减免幅度。自1996年开始已对农村中小学生减免部分学杂费,对特困生发放助学券,免费提供基本学习用品,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利用社会资源解决贫困生的上学问题。

(4)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民生命安全。自19%年开始实施危房改造,截止到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在改造过程中,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镇政府和农户各筹一半,浦口区联合乌江镇共投人200.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占总额的一半,对农村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保障了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篇5

前言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目前,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对于社会保障的群体而言,可以分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对大学生的社会保障的问题。随着大学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人数日渐增多,不仅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而且暴露出大学生社会保障的缺位。立足我国大学生当前在医疗、基本生活及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现状,完善大学生社会保障体系以缓解上述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面对逐年增多的贫困生这一特殊教育弱势群体,国家,学校经过积极探索,在立足我国国情和教育状况,保证整体平等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的一整套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因而取得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不可避免。如何保障未就业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协助他们就业,成为举国探讨的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在保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我此次社会调查的内容是大学生参与社会保障的实际情况,所调查的参加保险的项目是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等。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及意义等及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以及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

本次的问卷调查主要是通过以问卷方式进行,样本总量为120 份。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以及大学生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及意义,参加保险的项目,当前大学生社会保障的困惑,大学生对社会保障的看法等进行调查。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意识不强

大学生对社会保障了解不同,宣传力度不到位,教育没达到应有的水平。总的来说,大学生们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反映出三种现象:其一,发现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如果不克服这样的不足,难以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其二,让我们认识到人类是个社会共同体,只有充分尊重每个人的利益,才能形成多方的共赢,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和谐社会单纯建筑在个人的牺牲上。其三,大学生社会保障意识不强有三方面的原因,包括自身、学校和社会,要解决大学生社会保障意识不强的问题只有从这三方面同时入手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顽固。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不能没有社会保险,但是所建立的社会保险应该是良好的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加强学校宣传意识、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保障意识刻不容缓。

2、大学生就业得不到保障

当今社会,企业以自身利益为重点,忽视员工利益。而且大学生失业不可避免。因此,推出大学生就业险,既为国家分担困难,也突出体现了社会保障的责任,必然得到学校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已经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大学生虽然是知识性分子,但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并不知道就业保障这个福利,随着大学扩招以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不再是稀缺资源,失业不可避免。所以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更应该提到战略高度来看,关乎到社会稳定的问题。

3、大学生就业保障还未完善

当前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工作还处在初级化、分散化的起步阶段。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高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现行助学贷款制度先天不足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和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生存权利得到保护的主要体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时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建立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确保大学生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挥最大功效,以切实满足贫困大学生的生存和发展。

4、学校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做的比较完善

其中知道奖学金、助学金的更加占了多数,针对大学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我国高校教育社会制订了救助政策。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以及国家具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5、大学生创业保障的问题

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创业保障意识比较强。极少数同学不知道有这项福利。大学生从社会的角度来讲,法律保障是大学生创业宏观环境的必然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开发程度、政府的国际地位、信誉和工作效率、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与否、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决定了创业的宏观环境。具体来说,宏观环境包括社会文化环境、教育与科技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环境。很显然,法律保障是影响大学生创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创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加强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法律环境中,法律规范已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创业领域也不例外。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总结调查问卷中的客观题,得出以下条建议:

1、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应该共同努力加强社保宣传力度是每个人都有所了解。结合自身特色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宣传。推动社会保障的发展与进步。

2、给予大学生生活教育上的指导,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与提高社保意识。

3、国家、社会和学校等应投入资金,普及社保范围,使所有的大学生切实享受到保障。“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改革办学体制和增加教育投入起了积极作用,并积累一定的经验。

4、就业保障方面,先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鼓励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学校与企业合作,向学生提供相关就业信息。

5、创业保障方面,创业是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的方法之一,可以减轻政府和学生的压力,对创造更高的社会效益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要深化大学生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尽可能地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使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到大学生。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大学生医疗保险仅仅是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在积极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以满足不同层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规定每个大学生至少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如:住院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对于少数家庭极为贫困的大学生,可考虑由学校或企业代付。

大学生不能仅仅有就业意识,因为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会在一定程度上饱和,现在尤为严重。因此,我们要树立创业意识而不能把眼光仅仅限于就业。同时,不能将眼光仅局限于自身的专业。在校期间,大学生应在多方面充实自我,应加强自身的奉献意识,培养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当今社会,只有有能力的人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只有有能力的人成长的舞台才会无禁区。

最后各高校应该根据学校所在城市、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定相对统一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把助学贷款制度作为解决高校贫困生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政府不仅要给予政策支持。其次各高校要积极引进企业单位,以委托培养的方式帮助它们培养人才,而企业则为需求对象提供生活保障。

四、小结

应当加强学生对社会保障问题的认识,把社会保障问题提升到战略重要地位,我国社会保障问题正处于建设阶段,存在宣传不力与资金缺口严重的问题。创业和失业保险问题,是学生自身发展的大事。为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利益,充分体现我国创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校园的主题,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应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大学生是以后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培养大学生对待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十分重要。

社会保障调查报告篇6

一、调查的背景、对象

近十几年,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经过深入改革已逐步构建起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内容的新的体系框架。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主体尤其是政府做了积极的努力与探索,城市社会保障资金投入逐年上升。但由于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过多,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快速增长的医疗需求及费用与现有收入间的矛盾日益加大,社会保障制度在操作层面存在着诸多漏洞……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成为城市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根源。目前,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确实进入一个亟需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继往开来的新阶段,把握城市社会保障对象的参保情况,了解他们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评价和理想期待,就能为今后城市社会保障政策的调整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于20xx年7月委托我院对西北重镇——西安市的500名城市社会保障用户进行了调查,包括对离退休人员、在岗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情况及其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认知和评价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

为获得西安市城市社会保障用户较为全面的情况,本项调查根据西安市民政局提供的西安市城区分布手册,按多级抽样和等距抽样的原则从雁塔、碑林、莲湖、新城、未央五个区抽出10个街道办事处的20个社区(居委会),每个居委会再抽出25个访问对象,然后采取统一问卷,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了面访。

本项调查于20xx年7月实施,受访者总数为499人。其中最多的是离退休人员,共162人,占32.5%;第二类是工人,71人,占14.2%;第三类是干部及行政人员,57人,占11.4%;第四类是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10.4%,以上四类共占受访总数的68.6%。受访者中50.1%的人(250人)在国企工作;18%的人(90人)在国有事业单位工作,12%的人(60人)是集体企业的职工。受访者中90.2%的人(450人)属本市城区户口,外地城镇户口有22人,占全部受访者的4.4%。受访者平均家庭人口为3.16人,家庭上个月收入平均为1883.39 元。家庭住房面积平均为64.9 平方米,50%的人住房面积在45-80 平方米之间。

二、调查结论及评价

从1997年到1999 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国务院先后颁发了旨在针对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初步构建了城市社会保障的新体系框架。作为西北五省区最大的城市西安市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在西北地区乃至西部地区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三大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性排名情况是:排在首位的是养老社会保险(回答养老保险在第一位的有275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55.1%);排在第二位的是医疗保险(回答医疗保险在第二位的是285人,占总人数的57.1%);排在第三位的最低生活保障(回答低保在第三位的有202 人,占总人数的40.5%)。另有148人(占总人数的29.7%)把失业保险排在第三位,相比之下,调查对象认为工伤保险最不重要。只有1人把工伤保险排在第一位,12人认为工伤保险排在第二位,43人认为应排在第三位。

调查对象参加( 享受)养老社会保险的比率有较大提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有262人,占调查对象总的52.5%;单位沿用原来退休制度的69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3.8%;单位自己制定养老规章的有39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7.8%;没有养老社会保险的有113人,占调查对象的22.6%,另有3.2%的人(16人)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在问及调查对象的企业或雇主是否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费时,270 人回答了缴纳,占全体调查对象的54.1%;回答不用缴纳的有14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8%;57人回答没有缴纳,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1.4%;有1.8%的人即9人回答“拖欠”;另有5.8%的人(29人)回答不清楚;120人没有回答此题,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4%。 在问及调查对象自己是否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时,有44.9%的人即224人回答“企业代扣”;占全体调查对象的4.4%的人(22人)回答“不用缴纳”,只有10.2%的人即51人回答“自己缴纳”。回答没有交的有60人,占12%,回答“不清楚”的有20人,占4%。另有122人没有回答此题,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4.4%。至于问到是否参加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只有9.8%的人(49人)回答参加了。

由此可见,西安市城市社会养老保险还存在不同的体系。有的单位另行一套,制定自己的养老规章,还有2成多的人没有享受养老社会保险。在养老费交纳问题上,还存在企业或雇主不交或拖欠现象。此外,被保人自己缴纳养老费的比率还太低。

居于第二位的医疗社会保险情况更复杂,因为它是由医、药、保、患四方联动形成的复杂关系。1999年开始推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但从本次调查结果看,西安市医疗社会保险并未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回答参加(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有232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46.5%;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医疗费报销规章的有68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3.6%;回答没有参加的有177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35.5%;只有12人不清楚自己是否享有医疗社会保险,还有10没有回答此题。当问及被调查者的企业(雇主)是否为其交纳医疗保险或负担医药费时,34.5%的受访者(172)人回答企业(雇主)为其缴纳保险费;10.6%的人(53人)回答企业(雇主)为其负担医药费;回答随工资发给个人的有15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3%;回答“不管” 的有56人,占11.2%; 回答不清楚的有52人,占10.4%;另有30.3%的人即15人没有回答此题。当问及受访者是否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费时,有36.5% 的人即182人回答“企业代扣”;自己缴纳的只有44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8.8%;回答自己没缴纳的有91,占全体调查对象的18.2%;回答不清楚的有33人,占6.6%;另有近30%的人即149人没有回答此题。当问题20xx年以来是否在医疗保险机构或单位报销过医疗费时,只有72人、占14.4%的人回答报销过;204 人(占40.9%的人)回答没得过病;41人嫌麻烦没去报销;34.5%的人、即172人回答“不给报销”;另有2%的人(10人)没回答此题。

调查结果显示,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社会保险覆盖面不高,医保制度多样,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与管理比较混乱,医药费的报销执行起来较困难。

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相对较低。对337名18-59岁的劳动阶段的调查对象访问结果显示,81 人回答“参加了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4%;9 人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失业补偿规定”,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7%;有206人回答没有参加,占回答此题人数的61.1%;另有36人回答“不清楚” ,5人没有回答此题。75人回 答企业(雇主)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2.3%;72人回答自己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占回答此题人数的21.4%。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总体的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与近年来其它统计数据接近,正在享受低保的有32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6.4%。而回答曾经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只有10人,占全体调查对象的2%,说明近几年西安市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大幅提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有10多位受访者对低保制度执行过程中不公正的现象提出强烈批评,认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有些人“念歪了经”。

三、不同年龄段的调查对象享受城市社会保障情况及其评价

我们将499 名调查对象按年龄分为三组:一是18-40岁的居民;二是41-60岁的居民;三是60岁以上的居民。它们分别是144人、258人、97人。

18-40岁的受访者回答参加养老保险的有70人,占此年龄段总人数的48.6% ;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的8人,占此年龄段总数的5.6%;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养老规章的有10人,占6.9%;有高达34.7%的人(50人)回答没有参加;4.2%的人不清楚。

41-60岁受访者回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37人,占此年龄段的53.1%;29人,占11.2%的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24人,占9.3%的人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养老规章;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占22.9%,有44人;3.5%的人不清楚。

60 岁以上的人回答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55人,占此年龄段总人数的56.7%;33%的人即32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5.2%的该年龄段的人(有5人)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养老规章”;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有4人,占4.1%;1人不清楚自己是否享受养老保险。

调查结果显示:年龄越大的受访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愈高,这三个年龄段参加(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是48.6%、53.1%、56.7% ,而没有参加(享受)养老保险的则分别是34.7%、22.9%和4.1%;并且年龄直接与参保意识有关,低年龄段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有养老保险的人有4.2%,60以上的人只有1%不知道自己有无养老保险,说明年龄越大,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识越强。此外,养老保险制度还体现了老人老办法中人新办法的差异性,33%的60岁以上的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而18-40岁年龄段只有5.6%的人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相比之下,中人的养老保险问题较多,一是参保率低,二是体制混乱。

各年龄段参加医疗社会保险情况与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大致相同。18-40 岁年龄段,41-60岁年龄,60岁以上的受访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是41.7%、50.4%和43.3%;而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则是44.4%、34.9%和23.7%;这三个年龄阶段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医疗报销规章”的比例分别是6.9%、11.2% 和29.9%。显然,年龄越大,参加或享受医疗保险的比例相对高。当问及20xx以来受访者是否在医疗保险机构或单位报销过医疗费,这三个年龄段回答“报销过”的比例分别是7.6%、10.1%和36.1%;回答没生过病的比例分别是:51.49%、41.9%和22.7%,可见年龄越大,患病几率越大,而报销药费的人数比例也就越高。而当问及自己是否缴纳医疗保险费,18-40 岁年龄段回顾答“企业代扣”的有30.6%;回答自己缴纳的有10.4%。41-60岁的受访者回答“企业代扣”的有41.5%,回答“自己缴纳”的确良有10.1%。60 岁以上的受访者回答“企业代扣”的有32%;回答“自己缴纳”的只有3.1%。调查还发现,年龄越大,不知道自己是否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受访者的比率越高。

18-40 岁的受访者回答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比率是25%,41-60岁的受访者参加失业保险的只有17.4%。这两个年龄段回答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是63.9%和43.8%,这两个年龄段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比例都有是9%。由此可见,受访者对失业保险缺乏足够的重视。

关于三个年龄段的受访者家庭享受低保情况大致是这样,回答“现在享受”的比例是18-40 岁年龄段是6.3%,41-60 年龄段是7.8%,60岁以上的是3.1%。看来,受访者中的中年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高,这是因为失业下岗者大多集中于这个年龄段。

四、不同性别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低保的享受情况

在499名受访者中,有217名男性,282名女性。调查表明,有50.7%的男性和53.9%的女性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15.2%的男性和12.8%的女性回答“单位沿用原来的退休制度”;10.1%的男性和6%的女性回答“单位自己制定的养老规章”;18.9%的男性和25.5%的女性没有参加养老保险;5.1%的男性和1.8%的女性回答不清楚。从以上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覆盖率来看,男性高于女性,但养老保险意识弱于女性。另外,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男性有12.9%,女性只有7.4%。回答:不清楚的男性是12%,女性有17.4%。可见,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男性比例也高于女性,同时这种参保意识亦强于女性。

217名男性有52.1%的人回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而282 名女性只有42.2%的人参加该项保险。回答“单位自己制定医疗报销规章”的男性是16.1%,女性是11.7%。当问及20xx年以来是否在医疗保险机构或单位报销过医疗费时,回答“报销过”的男性有18.4%,女性是11.3%;回答没得过病的男性是45.2%,女性是37.6%。可见,女性比男性患病比例高,但享受医疗保险的比例却低于男性。

不同性别参加失业保险情况的调查结果是:有147名男性和197 名女性回答了这个问题。 回答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男性43人,女性38人,分别占回答人数的29.3%和20%。另有占回答人数2.7%的男性和2.6%的女性表示单位自己制定了失业补偿规章。此外占回答人数51.7%的男性和68.4%的女性表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男性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但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明显强于男性,占回答人数的16.3%的男性回答不知道自己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而女性只有6.3%。

不同性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恰恰相反。7.4%的女性回答现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男性则是5.1%,过去曾经享受低保的比例也是女性明显高于男性,女性是3.2%,男性则只有0.5%。

五、不同职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低保的享受情况

参加不同社保

项目的百分比(%)

不同职业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最低生活保障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单位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没有养老保险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单位医疗补贴

没有医疗保险

参加社会失业保险

单位失业补偿

没有失业保险

家庭现在享受情况

家庭曾经享受情况

在本次调查的499名居民中按职业分为10类。他们参加(享爱)社会保险或保障的情况见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职业对参加(享受)三大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影响很大。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覆盖率较高,高达96%;其次是干部、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除私营企业主、个体户外,参加(享受)养老保险比例较低的主要是无正式职业者或失业、待岗人员,而这一部分人有的是从来没有正式工作,有的是企业早已倒闭,有的是因种种原因被原单位除名或解聘,他们的养老保险存在着很大的缺失。

不同职业参加(享受) 医疗社会保险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别。总起来看干部及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在职工人参加医疗社会保险的比例均在70%以上,其它职业参加医疗社会保险的比例都不到一半,甚至不到30%,医疗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

各种职业参加(享受)失业保险的比例都比较低。相比之下,干部及行政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较高,达38.6%,其次是登记失业人员达30%;再次是专业技术人员达28.8%;在岗工人只有4.2%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比例最高的是登记失业人员,高达60%,其次是家务劳动者28.6%;再次是待岗人员;干部家庭、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现在与过去都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由此可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则保。

六、受访者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看法

总的来说受访者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关心。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与收益关系这一问题,56.4%的受访者选择多交多得。不过,在回答个人承受的社会保险缴费占工资的最大比例是多少时,65.8%的人选择在10%以下。46.1%的调查对象反对个人投保与企业无关的意见,64.2%的人认为对社会保障问题政府统一管理应多一点,只有27.3%的人赞同个人选择余地大一点。75.4%的受访者对社保基金的运营情况持关心态度,76.6%的人认为社保制度的各个项目之间有关系。

不过,受访者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的特点、计算方法、运行情况了解得并不多。比如对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只有35.7%的人回答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51.9%的人不知道退休时怎样计算自己的养老保险金;甚至有60.3%的人不知道自己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有多少钱,23%的人没有个人账户。在回答“取消个人账户只按缴费年限计养老金,个人有无损失”时,37.1%的对此不知道,28.3%的人认为可能有损失。此外对医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有58.3%的人不知道,有51.9%的受访者赞成家庭中有工资者替其他成员缴社会医疗保险费。但是,80.6%的受访者表示知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调查表明,受访者对现行社保制度满意度不高。20.2%的人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表示满意,41.7%的人认为一般,25%的人表示不满意。44.7%的人认为现行养老保险勉强能保障基本生活。21.4%人则认为不能。37.5%的人表示对现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额度没有困难14.8%的人对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表示满意,30.9%的人表示一般,42.3%的人表示不满意。64.7%的人认为改革后医疗保险制度使自己医疗负担加重了,只有7.2%的人认为负担减轻了,56.5%的人赞成医疗社会保险用于常见病上,大病保险由保险公司来做,有27.8%的人对此反对。对失业保险制度满意的只有8.6%的人,26.5%的人认为一般,35.5%的人表示不满。50.3%的人认为失业保险只能领2年帮助不大。有15.2%的人对工伤保险制度表示满意,25.7%的人表示一般,16.4%的人表示不满,而41.3%的人则表示不知道,另有89%的人认为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负责。有74.3%的人认为最低生活保障不能满足贫困家庭起码的生活需求,4.4%的人认为低保养懒汉。44.3%的人认为社区服务帮助不大,有10.6%的人认为帮助很大。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目前西安市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仅仅是初步建立,尚存不少缺失。比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各行业的社会保障覆盖面有很大不同。城市居民参保意识比较强,但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基本的知识,同时居民对现行社会保障多存有不满,所有这些都强烈呼唤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一是需要刚性贯彻三大社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强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对社会保障的特点、内容要加大宣传解释力度,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个人缴费意识。三是要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建设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行列中来。

当然社会保障工作是一个复杂艰巨的工程。目前仍需要组织和发展社会力量加入这项工程建设中来,比如政府支持在社区组建专门的社保工作组专门从事宣传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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