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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
自我县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领导下,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全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方案和工作制度,如及时出台《关于印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发〔2017〕57号)、《关于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发〔2017〕58号)、《关于印发--镇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长发〔2017〕62号)等文件,确保指导工作全面到位。三是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
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街和各村人流聚集地显眼处张贴宣传板报,让群众了解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及要求,努力让河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我镇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对全镇大小河流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一手资料,经核实,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75条。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条河流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保证了每条河流都有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制定巡河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个月必须巡查河流不少于4次,每旬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河记录。四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河边显眼处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县级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写明河长职责,公示河长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五是我镇结合美丽镇村工作联合开展河道清洁,努力做到河水清洁流畅、河岸绿树成荫。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河长制办公室没有专门工作人员,目前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顾河长制日常工作,又兼顾驻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的问题突出。二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相关工作经费一直欠缺,一定程度阻碍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三是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活中还存在小垃圾乱丢乱扔、生活污水往河流排放、农药化肥放农作物管理不慎流入河道等现象。
四、工作计划
20--年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村干部的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正常巡河、正常管理。四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河道疏通和垃圾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环境。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17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17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17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17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17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17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2023河长制工作总结篇2
一、“河长制”管理的成效
河道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巢湖及环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20xx年,巢湖湖区平均水质为Ⅳ类,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湖区主要污染指标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主要入湖支流南淝河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6.5%、17.8%和4.43%。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各辖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担任河长,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巡查河道,解决重难点问题。同时,各辖区普遍建立三级“河长制”,落实乡镇、村居职责,把小河道、支次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纵向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横向把环保、水务、建设、城管等10多个部门纳入其中,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工作实效。
(二)完善责任机制,强化考核问效。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通知》及配套文件,为“河长制”管理提供制度平台。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环境保护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合肥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修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未完成水质改善和排污口整治目标等“河长”给予诫勉谈话等6种不同形式的问责。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情况月报、工作通报、工作督察和曝光整改等制度。河道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进展每月检查一次,河道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检查和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四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市人大、政协多次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参与指导“河长制”实施。
(三)注重调查摸底,强化“一河一策”。各辖区深入巡河,摸清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分别以图片、表格、文字形式绘制个性化“河长工作图”。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行“一河一策”,市级制定了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县(市)区级对本级河道调查和制定“一河一策”,明确综合整治措施、工程推进措施、长效管理及时间安排等。
(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市环湖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省水利设计院等10余家设计科研联合体和400多名科技人员,历时半年深入开展流域污染源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合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初步选择了白石天河、十五里河等14个流域,面积达4598平方公里,对流域山水田林路村园进行综合治理与系统保护,做到治理一个小流域、清洁一个小流域,并逐步向市辖淮河流域、滁河流域、菜子湖流域、白荡湖流域推进,最终实现合肥市1.14万km2国土面积综合治理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
合肥市“河长制”总体推进情况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攻坚克难能力有待增强。“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两侧一些看的见、摸得着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排口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河面漂浮垃圾、河岸两侧违规开垦及垃圾堆放现象基本消除,河道景观及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但遗留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些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结合路网建设、城市规划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等综合考虑;有的需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统筹考虑解决方法,有的还涉及搬迁、补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存在相当的难度,有些辖区以此为理由不主动作为,存在等靠思想,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流域统筹推进有待完善。城市河道往往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现象。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流域割据,且雨水分区、城市污水处理规划分区和行政区划交错,一个流域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但水质的改善迫切需要划分清晰的流域治理单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
三是精准施策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以往采取的河道综合治理路线大多为沿河截污、污染集中处理、清淤疏浚等,不是建立在精准的污染源分布与构成的分析基础之上,工程措施的处理规模、布局、削减污染物总量与水质改善之间未能建立相对定量化的响应关系;二是环保部门实施河道水质监测,流量监测则由水务部门实施,难以精确计算入河污染物通量,没有形成有效的水质、数量协同控制。三是对水质变化情况还未形成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水质变化情况的研判、溯源及快速处置能力需增强。
四是落实考核问责有待严格。“河长制”实施三年以来,除表彰先进、启用约谈程序以外,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干部因为生态环境质量损害而受到追责处理。究其原因,客观上近年来合肥市经济高速增长,人口快速增加,水环境治理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帐,任务重、难度大;另外,现有的考核体系难以精准区分上下游、左右岸的'贡献情况,导致责任难以厘清;主观上还存在“尽职免责”的心理,没有动真格。
五是公众参与局面有待形成。市辖各县(市)区、开发区一律要求在河道上设立“河长制”告示牌,通过举报电话等,鼓励公众参与河道管理。大部分公众虽对河道水质状况不满意,但随意向河道倾倒污水、抛洒垃圾等行为在有些河道还存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的意愿还不够强烈,未形成较为强大的舆论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随着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更加聚焦水质改善,“河长制”管理应当更精细化地统筹流域水质、水量和水生态改善,统筹点源、面源和内源防控,寻找与转变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居民生活与消费模式的契合。
一是更加注重落实主体责任。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落实“河长制”责任人,完善“河长制”考评体系,倒逼各级河长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研究水质改善工作,改变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局面。要把“水质改善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作为工作红线和责任底线,对照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追责办法》(试行版),各地要尽快出台地方实施办法,对不顾生态环境质量盲目决策等实施严格追责。
二是更加注重完善顶层设计。完善“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实施“多规合一”。严格城市河道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非经科学论证,严格限制“裁弯取直”,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积极保护河湖休养生息空间,科学整合各类保护区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针对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等,积极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三是更加注重夯实工作基础。打破行政区界,以流域为单元,开展深入的污染源调查,是确保河道治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基础。当前,迫切需要以流域为单元,深入分析污染源的构成与时空分布,建立污染源信息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完善现有监测体系,积累河道长期水量、水质监测数据,保障水量、水质协同控制工作条件。
四是更加注重统筹流域治理。根据欧美发达国家治水经验,水质改善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通过水质模型的建立,实施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当前,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削减城市面源,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建立流域大数据平台,结合生态特色小镇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农业面源防控的突破,真正实现河道治理迈入流域治理。
五是更加注重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公共政策和新闻宣传,增强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和主人翁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等纳入市民教育之中,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渠道,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行为准则。
2023河长制工作总结篇3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河长治污。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长制”,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缘起
太湖蓝藻催生“河长制”
20xx年至今,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河长”,已遍布江苏全省727条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
按照“河长公示制度”,各地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写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目标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以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监督。
全国推广的“河长制”,最早正是源自江苏。早在20xx年5月,无锡市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市民被逼抢购纯净水。河道久无清淤、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同年8月,无锡市印发《无锡市河(湖、库、荡、)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xx年,江苏在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当年6月,包括时任省长罗志军在内的15位省级、厅级官员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太湖入湖河流“河长”,他们与河流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河长制”,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
实践
“这种合力就像一张渔网”
5年前,时任江苏省宜兴市市委书记的王中苏接到新使命――任漕桥河“河长”。漕桥河全长23公里,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也是宜兴市水系最复杂、污染最严重、治理最困难的河道,水质波动较为明显。
“担任漕桥河的‘河长’,我感到压力很大,责任也很重。”从那时起,王中苏开始常态化巡查漕桥河,每季度至少一次,了解流域现状、掌握问题所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实地勘察、调研分析,他摸清了影响漕桥河水质的四大因素,即上游入境客水、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
2023河长制工作总结篇4
自2017年以来,按照河首席系统的部署和要求中央政府、城市和县城,结合我们镇的范围内的实际情况,我们已经全面提升我们镇上河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管理,有效地实现了河首席系统工作。现将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的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1、基本信息
我们镇有一条市级河流和七条市级河流。于江,也叫后江,在我们镇大约12公里长。上游与湖北省利川市文斗乡长顺村相连,下游与石榴乡、廉河乡相连。它流经莲湖镇的7个村庄和社区。这条河穿过这个镇,这是我们镇唯一的一条市政河。7条镇一级的河流分布在7个乡村社区,这些社区都是沟渠,最后流入渝江。
两个。实现和成就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晋升制度。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职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建立了以河长为主体、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城乡一级河长制度。建立了以书记、乡长为首长,副乡长为乡长,村长、河长为支部书记的组织制度,下设镇河长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二)严格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已经先后研究并发表,包括lianhu城镇的实施计划的全面实施河首席系统,lianhu城镇的评价方法的河首席系统,lianhu镇河首席系统的工作系统,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计划lianhu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的城镇。我们已经完成了一文件一条河,一政策一条河的编制工作。各级河长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主要任务是明确的、详细的。建立,河流主要应当带头召集有关部门河首席系统,协调和解决河流保护的关键和困难的问题,加强沟通与协调河流保护的管理,定期发布工作信息,报告典型案例,并监督河保护管理的重要问题。针对西沟的管理,我镇增加了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清洁岗位的数量,并对其负责区域进行了划分。每个人都要对西沟的环境卫生负责,确保管理和保护没有死角,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长期考核制度。
(3)加强宣传指导,营造工作宣传氛围。结合世界水日和环境保护宣传日,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广告牌、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水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如绿化土地和保护yujiang,造林、乌江流域清洁,特别行动四个混乱的清朝,特殊行动的调查河流固体废物在长江经济带,等等,与第一市河首席系统大力宣传,以有效地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营造河长制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了榆江7个村、社区河长制作广告牌的安装验收,使河长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工作促进手段。加强各级河长沿河巡视工作,明确要求镇级河长每月至少巡视一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视一次。查封乐地社区和个别村庄两个非法采砂场,有效禁止河道采砂,搬迁关闭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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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长制工作总结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今年以来,高坪区审计局在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的指导下,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作为联络员单位,落实分管副局长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地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河长制宣传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联系河长制工作相关事宜。充分发挥联络员单位作用,积极协助区发改局编制《嘉陵江(高坪段)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四张清单》《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积极宣传贯彻《2020年南充市高坪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管理责任。
积极联系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巡河工作,对巡查中发现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截至目前,相关巡查发现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结合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极督促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河长制责任落实、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整改,倒逼“绿色担当“。按照年度审计任务,我局对青居镇党委书记蒲怡燕,原青居镇镇长陈金钟2名领导干部同步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在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履职不全面、不充分及重视不够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生态环保工作发展情况,分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及背后的机制制度根源,促进完善绩效管理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对资源环境管理的主动性;关注领导干部对当地具有重大经济和生态价值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问题,分析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健全完善规范行权的机制制度。
充分利用标语、手册、横幅、公示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倡导文明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主要存在部分村、组级河长职责认识不到位、生活垃圾倾倒及农忙季节的秸秆堆放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更好的河长制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及时跟进,明确审计目标。通过实地审计调查,督促落实全区河库水资源保护工作,为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决策依据;监督完善制度体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揭示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及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促进河长制目标全面实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细化任务,突出审计重点。重点关注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手段提升、水资源和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社会监督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创新方式,提升审计质效。在审计工作中将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等信息技术方法,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调查核实相关资料,以追踪核实违规占用林地河道、工矿企业污染饮用水源等情况,促进在信息化环境下审计技术方法的不断完善,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2023河长制工作总结篇6
20xx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xx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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