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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企业调研报告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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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企业调研报告通用6篇

规上企业调研报告篇1

石家庄市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重要的医药工业生产基地。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医药企业58家,占全国医药工业总量的80%,是全国最大的原料药基地。石家庄医药产业已成为全市第一优势产业,其生产规模,经济实力,固定资产,出口创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业关联带动能力均居全市各行业第一。

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经营现状:

据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全市共有零售药店2191家,其中连锁门店共179家,其中市辖6区共有178家,市辖区以外仅1家连锁门店,全市药店连锁率仅为8%。全市179家连锁门店基本被几家本土连锁企业所占据,其中新兴药房以68家门店排名第一,神威大药房则有53家门店,乐仁堂集团旗下有41家门店(不含9家药妆店中店),石家庄益康药房则有10家左右的门店。外来连锁企业在石家庄发展速度不快,老百姓大药房在石家庄市目前仅有8家门店。据业内人士的保守估计,目前石家庄市的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大概在10亿元左右。虽然整个市场单体药店数量占绝对优势,但是从销售额上来看,连锁药店占有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乐仁堂集团石家庄医药连锁和石家庄新兴药房20xx年的销售额均达到2.1亿元,河北神威大药房为1.8亿元,这三家企业就瓜分了60%的市场份额,而外来连锁企业的老百姓大药房,以6000多万的销售额排名第四。

截至20xx年底,石家庄市共有独立核算的医药制造企业51家,拥有资产总额292.3亿元,从业人数51003人,实现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增加值、利润和利税总额分别为142.6亿元、135.9亿元、45.7亿元、20.1亿元和26.9亿元,医药制造业的固定资产、从业人数、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增加值和利润分别占到当年全市全部工业的14.2%、11.9%、11.5%、12.4%、22.6%和10%。

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存在的问题:

但在调查中也发现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也存在许多不乐观的现状。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缺乏,医药企业技术创新不足,专利申请数量少,水平低,专利与研发不够密切,企业专利人才整体素质偏低,专利信息利用水平低下等许多问题普遍存在。

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

1、优化企业创新机制,促进企业专利创造质量的提高。企业要加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医学研究结合的集成技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优化创新机制,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实现科技与专利协调发展。

2、增强企业知识战略实施过程中产权战略意识,加快医药企业专利战略实施。必须以观念创新为先导,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切实认识医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市场强制性。在推进医药企业专利,应加强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协作互动。要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观念创新为前提,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环境创新为保障,实行技术专家,经济分析专家和法律专家相结合。采取“市场导向,产业聚集,企业互动”为主要特征的虚拟化舰队推进模式。

3、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和激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引导企业逐步提高研发投入比重。重点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抓好专利创新示范企业和专利技术参与试点。科技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导向,提高政府科技创新成果取得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尽快落实和促进医药行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21世纪将是我国流通业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发展特许连锁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使特许连锁尽快驶入发展的快车道,还需要作好以下工作:

a、积极培养连锁事业的专门人才。连锁是一种商业知识产权的许可,它涉及到商业、工业、科技、法律、管理,有时甚至包括农业等诸多领域,亟需连锁的专门人才。

b、加快连锁管理规范化、制度手册化建设,提高经营组织化程度。连锁科学发展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高效率的商流和物流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特别是在特许企业内部形成规范化管理,是连锁发展的基础,离开规范,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不可能产生规模优势和规模效益。因此,特许连锁企业在扩大组织规模,发展加盟店,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当中,无论是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还是一般的业务操作人员,都要坚持规范化管理。

总之: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的发展有很好的前景。

规上企业调研报告篇2

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在增值税转型中,由原来的免税改成由财政还,有人认为该类企业收购发票与增值税关系不大,只成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扣除的合法凭证,销售的又都开票销售,已无风险点,但其实其原有的风险点仍未消除,相反,反而增加了管理人员思想麻痹、疏于管理的涉税风险。

一、涉税风险点的分析

1、未设立收购站的风险点的分析

作为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它的经营流程是收购废旧物资和废旧物资。现在的许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都没有自己下设的收购站,而是由许多收购人员自行收购后,由自行收购人员再卖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况一律不得开具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发票:(一)购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无证贩运者)的废料、边角料、回收料。所以,凡在税务登记过程中经调查未设有收购站的,都存在此风险。大都的做法是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自己找来或请自行收购人员提供若干实际没有销售废旧物资人员的身份证,让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人员自行填开,造成实际销售人员与票面销售人员不相符。

2、违章开具收购发票的风险点的分析

许多制造类企业销售工业废料、废品、下脚料或商业企业销售包装物给中间商或直接销售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借用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执行政策规定有松有紧、有守法有不守法的漏洞,为了将废品销售不入账、偷税,不开票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而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利用自行填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便利条件,自行填开收购发票入账,造成了为销废企业开票的涉税风险。

3、经营企业高增值税税负的风险点的分析

具有关联性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用废企业,因为政策原因,用废企业可以用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抵扣10%的增值税额,用废企业为了偷税,可能要求经营企业多开销售发票,因为税务部门近年来加强了用废企业的纳税评估,对其投入产出很重视,所以此类虚开一般不为销售数量的虚开,而为经营企业销售金额的高开,而虚开的部分缴纳的增值税,新政策可由财政按比例返还,所以应注意经营企业高增值税税负的涉税风险点。

4、经营亏损的风险点的分析

由于对用废企业高开销售额的需要,而经营企业又不想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经营企业存在提高收购单价、虚提收购金额的涉税风险,如果经营企业提高了收购单价,其主营业务利润必然很小,加之,“三项费用(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的列支,就造成了企业的经营亏损。

5、关联交易销售单价偏高的风险点的分析

如果关联交易销售单价偏高,高于同期正常交易价格,又无正常理由,就可能存在经营企业虚提销售单价,用废企业虚抵进项税额的现象。

6、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下降的风险点的分析

如果用废企业通过虚提购进金额、虚抵进项税额,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就会下降,所以,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同比下降,就有可能存在涉税风险。

二、控制措施

1、加强收购发票票、货、款一致性的调查。采取抽查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废旧物资销售人、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和发票所列数据进行一致性的调查。

2、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是否设立收购站进行调查。对未设立收购站的企业多次重复出现的出售人进行票、货、款一致性的调查。

3、对收购款项实行实名银行存款支付制度。由于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收购环节不像农产品收购存在收购季节忙的现象,所以销售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并在收购发票上签字确认,同时经营企业应设立实名支付台账,注明收款人、收款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税务机关巡查、核实。

4、分析行业风险。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增值税税负高于去年同期税负20%以上的、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增值税税负持续上升的、对关联交易销售单价高于其他同行正常交易价格20%以上的、对关联用废企业值税税负同比下降20%以上的、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出现大额亏损的,应进行风险点的分析,实施纳税评估或发现偷税的稽查。

5、建立《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管理办法》。根据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建立规范性的管理办法,使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对税收的遵从度。

规上企业调研报告篇3

法律事务室赴云贵四公司企业法制工作调研及现场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法律事务室洪晓珊主任走访了黔西南州发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龙公司)、云南壮乡水泥有限公司、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宏熙水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等形式认真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很多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8月14日下午,洪主任到安龙公司开展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现场就企业提出的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予以解答,现把座谈提出的问题梳理如下:第一,水泥质量控制方面,该公司质量处相关管理人员反映,目前企业通过发放水泥使用手册给客户,会不会被客户抓到把柄,造成客户不认可海螺的水泥质量要求,从而产生质量投诉的法律风险。第二,合同签订管理方面,该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反映,在合同招标过程中,需以合同总价确定中标单位,但按照公司制度,可能涉及到要以每一合同下各子项的确定,这样不仅很难操作,而且容易产生合同风险。第三,企业销售管理方面,该公司销售处人员反映,公司销售没有区域价,没有运输招投标,提货车辆都是经销商安排,按照销售部提供的合同标准文本签订,没有太大的争议问题,但后续需要继续完善合同文本,通

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从合同内容上划清责任,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第四,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生产安全处人员反映,企业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尚未通过,卫生职业健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尚未办理,办理了试生产许可证,但已经是第三次延期了,在20xx年8月底到期,再申请延期将不会被批准。另外,矿山的采矿权证、安全许可证都有,没有越界开采,但矿山林地证没有办理。第五,大协议执行方面,公司所属土地马上开展土地稽查,土地用地指标已经上报,但需要交钱,目前政府讲没钱,需要向企业借钱,这一块比较麻烦。

第六,采购合同执行方面,公司财务人员反映,在当地采购物资,经常碰到供货方随便冒用别人资质,变更经营范围,虽然当地工商局予以变更,但仍存在违反法律的风险。

第七,销售开票方面,如果普通客户来公司开户,我们开具发票,客户拿增值税发票抵扣,这样操作有没有法律风险,关键客户来开户,公司没有理由不予开具,但这样是否会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第八,设备买卖合同方面,公司有部分设备买卖合同到期,供方到货比较晚,能否解除合同,并扣除违约金,同时由于设备合同主要依靠部室合同文本签订,公司本身对合同文本的修改无法具体操作,对合同的履行存在较大的制约。

第九,劳动人事方面,公司办公室人员反映,有员工离职后不打招呼就走人了,公司按照员工劳动合同中留的地址把离职手续材料寄出去了,但有时候碰到被邮局退回的情况,这样一个风险怎么回避。第十,供应保全方面,按照公司制度与周边供应商商谈好后,形成谈判记录,要求供应商必须先交保证金再供货,但由于供应商不配合,我们采取在首批货款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这样操作与公司财务要求不符,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十一,关于质量异议处理,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对于供应商供货质量有异议,发短信、书面传真请求对方盖章反馈,对方往往久拖不决,会产生法律风险。第十二,关于合同数量条款的签订,如辅材合同,合同预测购买的量比较大,但实际可能购买的数量比较少,虽然合同写的是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这样是否存在风险?

8月15日下午,到壮乡公司开展调研,据了解公司属于收购项目,产能比较小,但因位于云南省第二大镇八宝镇,地处云南、广西、贵州三省交界,所受外界竞争压力相对其他区域比较小,从20xx年11月份以来,盈利已经超过1500万元,由于该公司前身在刚建成投产一年后就被海螺收购,在股权收购协议履行上还比较顺利,尚未发现难以处理的遗留问题。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权证比较齐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跟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难度比较大,跟当地银行打交道也比较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8月16日下午,到文山海螺公司开展调研,通过走访、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到文山海螺公司是文山州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公司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村324国道旁,距昆明220公里。公司于20xx年4月9日正式注册成立,项目计划投资18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建设两条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年产22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配建9mw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建成后可年产优质熟料300万吨,优质水泥450万吨,建成后将成为云南省的水泥生产公司。

20xx年8月18日上午,到昆明宏熙公司开展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现场就企业提出的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予以解答,现把座谈提出的问题梳理如下:第一,关于矿山销售合同的解除,原合同无可操作性,对方在交接前已投入较大的设施并提出索赔,存在合同纠纷,需马上解除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第二,石灰石矿山开采、运输外包合同,转让方在管理权移交后6个月过渡期内完成合同解除手续,原公司的石灰石矿山开采、运输外包是与两个自然人签订合同,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第三,公司于6月10日成立了清欠组,至7月10日已和欠款单位全部核对清楚,全部取得书面对账单,已收回账款44万元,但截至8月6日承接债权清单款项仍有1844。73万元未及时收回,需要如何规避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第四,公司有7名员工与原公司劳动合同未终止,且与新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协调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问题,目前公司等于在给他们放假,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另有一部分人不来上班主动提出辞职,但老股东方不同意他们辞职,能否直接接触劳动合同。

第五,公司矿山征地补偿、附近道路征地补偿及环保污染赔偿等问题。

第六,昆明洪熙公司外供电线路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石林供电有限公司供电,线路从石林变电站水泥线至公司总降全长为1。8千米,加盟海螺前存在公司内部对外供电情况,按照南方电网管理制度,属于违章供电行为,如何规避风险。

第七,供应部门相关人员反映,在新老股东交接期间有一批煤炭,原股东方签订的价格比较高,质量考核条款基本上没有,海螺接手后验收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但对方一直不协助解决,如果直接扣除煤款,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八,水泥质量控制方面,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反映,公司质量纠纷小的争议比较多,还未产生较大的诉讼纠纷,对出现的问题应该怎样操作才能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第九,公司以前采取用水泥充抵煤等材料货款的情形,有财务人员受煤老板委托去销售一部分水泥,也有没受到委托就把部分水泥进行销售的情形,对公司财务人员的这种行为到底是代表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

规上企业调研报告篇4

按市统计局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情况,为县委、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我局对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调研。通过调研,使我们对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就下一步如何推动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了初步的认识。

一、xx高新技术企业现状

到初,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47家,其中,被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6家,涉及化工、印制电路板、汽车配件、制药等领域。5家高新技术企业属于规模以上企业。上半年高新技术增加值增速为10.57%,(1-7月)份高新技术增加值增速为8%。下降2.57个百分点。在全市排名靠后。

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兽用药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速下降较多,兽用药品制造增速为-7.41%,主要为xx市华大兽药有限公司已经破产。经详细调研了解到,兽用药品制造行业为高污染行业环保不达标。

(二)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增加值增速为-2.71%,xx飞翔印制电路板有限公司停产。经详细调研了解到主要为:

1、政府政策扶持力度较小。

2、企业融资难

3、印制电路板制造制造行业为污染行业环保不达标。

4、订单减少竞争加大产品价格下滑达到20%。

(三)xxxx化工有限公司(1-6月份工业总产值为101273千元相比去年同期下降9315千元)。xxxx化工有限公司是以油品添加试剂为主的生产销售的企业,出现了经营效果不理想,产品卖不出去,相比往年订单较少,主要为市场竞争加大、产品价格下滑50%多、公司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较高。

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县上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发展国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能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

(二)坚持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路子。努力做掌握一批先进技术,开发一批高新技术产品。以项目为载体,结合区域特色,发挥优势,持续不断地引进先进科技成果。有选择地重点扶持一批企业,创出一批名牌产品,加速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优势。

(三)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植,采取政府投入和财政贴息等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急需发展的行业和优势产业。盘活企业改制资金,利用改制资金注入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资本金同时引导企业和社会的科技投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进一步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

规上企业调研报告篇5

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我市的中小企业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精神,切实摸清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现状,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动产抵押登记中的职能作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市经济增长,今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市工商局就全市中小企业动产抵押担保融资情况组织了一次大范围的调查。

一、 调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此次调查是自1995年实施《担保法》、20xx年实施《物权法》、**市工商局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以来第一次大范围的调查。调查以分(市)局为单位,工商所参与。主要以发放问卷为主,同时各分(市)局召开了部分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参加的座谈会,市局合同处会同分(市)局合同科、有关工商所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范围覆盖全市13个区(市)(含保税区)、乡镇,其中五市、城阳、崂山占75%,市内四区占25%。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融资现状、企业动产抵押担保融资状况、法律政策掌握情况和有关建议五个方面,共38个问题198个选项。其中有三分之二为单选,三分之一为多选。调查共发放问卷590 份,收回问卷491份,回收率83.2%,实际有效问卷400份。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400家企业中,从企业发展所处的阶段看,属成熟阶段(10年以上)的63家,成长阶段(6-10年)的248家,创业和起步阶段(3-5年)的89家,分别占15.8%、62%、22.2%。从企业类型看,私营292家,国有13家,集体21家、混合所有制7家、外资56家、其他类型11家,分别占73%、3.3%、5.3%、1.8%、14%、2.7%。从企业规模看,中型企业97家,小型企业 303家,分别占24.2%和75.8%。从所属行业看,以工业(含制造业)为主303家,占75.8%,其次分别是批发零售业46家、建筑业28家,农、林、牧、渔业10家、其他13家,分别占总数的11.5%、7%、2.4%、3.3%。

20xx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152家,占38%;500-1000万元的53家,占13.3%;1000-3000万元的62家,占15.5%;3000万-1.5亿元的86家,占21.5%;1.5亿-3亿的47家,占 11.7%。

20xx年,利税在50万元以下的230家,占57.5%;50-100万元的56家,占14%;100-300万元的47家,占11.8%;300-500万元的30家,占7.5%;500-1000万元的11家,占2.7%;1000万元以上的26家,占6.5%。

(二) 企业融资状况

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排在第一位的是内部积累,约占85%,第二位是银行、信用社贷款,第三位是民间或中介机构借贷。96%的企业近年来资金缺口普遍较大,95%的企业有融资需求,其中需求在100万元以下的151家,300-500万元的123家,500-1000万元的63家,1000万元以上的57家。这些资金需求的主要用途依次是:扩大再生产、维持正常生产,技术研发和更新、将产品推向市场。除上述原因外,有少量企业既有维持正常生产的需要,也有偿还银行贷款和企业拖欠问题。

目前,企业选择贷款银行,市区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其次是招商、交通、华夏等股份制银行,而四大国有银行排序是农行、建行、工行、中行。农村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少量地方股份制银行,如深发、浦发、民生。有少数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贷款。被调查企业,近3年来获得的银行贷款分别是: 50万元以下的113家, 50-100万元的41家, 100-500万元的55家, 500-1000万元的42家, 1000万元以上的82家。在这些企业中,以外资企业居多,其中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32家,占贷款在1000万元以上82家的39%。贷款企业中, 能100%及时还贷的有298家,还贷率在90%以上的10家,80%以上的17家,70%以上的10家,有近60家企业还贷率只能达到50%。目前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所遇到的问题依次是:抵押不足、贷款利率高、找不到担保机构或担保人、企业规模小无银行授信等级、抗风险能力弱。由于担保机构费用大,被调查企业中有84家是通过担保机构融资,占21%。当前,造成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依次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歧视、政府扶持不够和企业自身原因。

(三) 动产抵押担保融资状况

对动产抵押这种担保融资形式,有56%的企业完全不了解,29%的企业略知,只有15%的企业了解。近三年企业担保融资的形式依次是:不动产抵押、保证、动产抵押和少量动产质押。抵押中使用最普遍的是土地、厂房;其次是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对浮动抵押概念了解的企业仅占6%,50%的企业略知,45%的企业完全不知道。了解和学习过《担保法》、《物权法》的企业仅占四分之一,对《物权法》与《担保法》在动产抵押登记中的新变化,90%的企业不了解。

(四)政策建议情况

关于政府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44%的企业认为很大和比较大,认为一般的占40%,认为没有作用的占14.7%。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企业对政府的建议依次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体系、发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放宽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倾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发展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更多的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民间借贷管理。对金融机构的建议依次是:放款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及附加成本、简化审批手续、扩大抵押登记特别是动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开展浮动抵押业务、改进银行管理与服务水平。针对中小企业遇到的问题,作为企业今后的努力方向依次是:提高效益、增加积累、扩大规模、加强企业信用和财务管理、用好现有抵押品。

三、当前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从调查情况看,无论是问卷、座谈会,还是对企业的走访,当前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资金需求量大。被调查企业多数属成长阶段的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购销客户、市场相对稳定。由于流动资金在企业资产中占用的比例较大,因此,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有95%的企业急需融资,近70%的企业认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是资金,大大高于“人才、经济环境、管理、技术”等。调查显示,急需资金在100万元的148家,100-500万元的111家,500-1000万元的64家,1000万元以上的57家。经初步匡算,400家中小企业资金缺口约在20-25个亿。

2、融资渠道不畅。调查反映,85%的企业其资金来源首选是内部积累,其次是银行、信用社贷款,第三位是民间借贷。企业生产经营主要靠自有资金,很难保证企业正常发展的需要。如李沧区的中小企业产品多为大型装备、汽车、化工、金属等企业配套,而上游原材料的采购主要集中在钢铁、金属、化工等大型企业,由于地位不平等,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在原料采购中需要及时付清货款,而销售时又受需方大企业的限制,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导致资金周转期较长。由于无法筹措资金,企业只能采取限制产能等消极措施,客观上抑制了企业的发展。

3、银行贷款困难。调查中有占74%的企业认为“当前造成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的原因”。其次是“企业自身原因”和“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银行、信用社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门槛较高、手续繁琐,成为中小企业不满意的主要因素。目前,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执行国家信贷政策中,对贷款人要求较高,一律按照国有大中型企业授信的标准执行,而调查中,有45%的中小企业没有金融机构授信。银行对中小企业一般不贷。即使放贷,利率也比较高,一般按基准利率上浮20-30%。在抵押物方面,多数国有商业银行只愿做不动产,即土地、房屋。不愿做动产,即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这与南方一些省市及我省其他市、县差异性较大。被调查企业中占93%的企业因动产不能抵押而贷不到款 。**安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年营业额700多万元。由于企业规模小,没有厂房,成立几年来始终贷不到款。近期,因购置设备急需资金,不得已将自己的一台进口印刷设备卖给了杭州某租赁公司,取得资金后购买新设备,再以新设备作抵押给杭州租赁公司,然后再租赁其出售的旧设备继续生产,可谓费尽周折。目前,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往往没有属于自己产权的土地、房屋,基本是靠租赁的形式解决厂房问题,这一点在市内四区和五市城区特别突出,约占被调查企业的95%。在担保人方面,由于企业规模小、资产少、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一般企业、自然人也不愿意担保。贷款手续繁琐,一般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具有“急、频、少”的特点,即要得急、次数多、数额少,而金融部门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履行程序手续多、时间长,许多商机往往“时过境迁”。各种评估、公证费用通常都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30%,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在动产抵押中,银行由于自身利益的缘故,对抵押人的抵押物价值大打折扣。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以期获得更多的信贷利益,而且可以实行浮动抵押,即企业可将预期的产品进行抵押。但是目前,除深圳发展银行已在我市开展多笔浮动抵押业务外,建行刚刚开始做,其他金融机构都尚未开展。在动产抵押方面,近年来不少银行已将原来普遍实行的押2贷1,变成押3贷1,甚至变成押10贷1。**邦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无缝内衣运动装面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设备大多进口,价值一个亿,但两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抵押中只按10%和30%贷款。**吉尔利塑制织有限公司将价值1000多万元的设备抵押,20xx年获得银行贷款470万,20xx年仅贷到200万元。出于自保和风险考虑,银行的谨慎贷款政策使企业的贷款更加困难,资金来源进一步收缩。据统计,**市工商局今年办理的抵押登记企业中,除续押和还旧贷新外,新增企业不足三成。

4、担保机构费用高。由于银行贷款的困难,部分中小企业把目光投向了担保公司,去年以来增加较多。但是,费用高、程序多、周期长,也令企业十分头痛。以贷款100万元为例,剔除担保利率、评估费、公正费、登记费等有关费用外,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80万,且本应由担保公司向银行缴纳的20%的保证金,也要由企业承担,这已变成担保公司的行规。即使这样,担保公司对动产抵押业务也兴趣不大。

5、民间借贷成蔓延趋势。调查显示,民间借贷资金占贷款总额的36%。实际走访企业了解的数字比这个要大,其中占85%的内部积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靠企业内部集资、向亲朋好友借款、股东之间相互拆借、有的甚至用个人信用卡筹集。民间借贷程序相对简单,但利率相对较高,无论短期或中长期一般都要高出国有商业银行的4-8个点,一些中介机构还要加收2%的中介费。应当承认,民间借贷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利率较高,企业负担较重,如果数额较大,时间再长一点,无疑是个沉重的包袱。因此,调查中有的企业宁肯限产压库,甚至半停产也不搞民间借贷。由于法律法规对民间融资尚未放开,只是在部分地方进行试点,长此以往,必定会使大量社会资金形成“体外循环”,干扰国家正常的储蓄和信贷政策,同时也给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调查中还发现,目前农村的中小企业贷款基本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基本没有或很少,地方股份制银行在城阳、胶州相对多一点。因此,农村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以下企业贷款更为困难。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将向下转移,这个矛盾将愈加突出。最近,渣打银行正在胶州等农村开展保证型贷款业务的调查和推广。

6、中小企业自身问题也是导致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其一,抵押能力不足。调查中近50%的企业缺乏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而有374家企业动产得不到抵押变现;其二,企业信用度低。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无论从规模还是管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尤其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单代帐、帐外经营、现金交易的现象都普遍存在,短时间内还很难达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水平,得不到相应的信用认定和授信等级;其三,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相当一部分企业是为大企业配套,一旦遇到市场波动和外部环境变故,企业马上就会出现经营困难。其四,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调查中,接近90%的企业不了解或完全不了解《担保法》、《物权法》有关抵押内容。有56%的企业完全不知道动产抵押担保融资的形式,93%的企业不了解浮动抵押,400家企业中近三年有四分之三企业没有做过动产抵押。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融资担保带来了不少困难。在客观上陷入了了企业越是不了解和不会利用抵押融资,银行就越不了解和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因此在贷款中就越加谨慎的不良循环。这一点,外资企业要比内资企业好的多。调查显示,外资企业无论动产和不动产抵押做得都比较多。三年来,仅获得1000万元以上贷款的就达32家,占外资企业的57%。大大高于内资企业14.5%的比例。

四、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抵押融资工作的建议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关系国民经济的稳定,还关系到劳动就业这个民生之本的稳固。去年以来,由于受原材料上涨、劳动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加之国家对银行贷款准备金的上调、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使中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停产、半停产企业不在少数。调查了解到,我市某乡镇工业的某一行业企业已由前几年的近30家减少为目前的4家。产能大幅度下降导致税收由前两年的六、七千万降为目前的不到一半,地方财政受到严重影响。工厂倒闭、工人下岗,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小压力。尽管中央、地方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银行贷款准备金率的下调、信贷规模的扩大、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等。但是目前许多还仅是原则规定,远未真正落实,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还远未感受到。日前,有媒体称“此次出口退税惠及山东企业8600多家……”。这对于数以百万计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出口企业来说无济于事。当前,对中小企业而言,首当其冲的是资金缺乏,当务之急是尽快给予“输血”,帮助其渡过“危险期”,使其尽快“康复”。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采取相应政策,切实解决困扰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

1、政府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要根据地方财政实力,适当安排一定专项基金,对项目好、有发展、信誉好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要参与和支持银行、担保机构和有实力的国有大企业为中小企业搭建宽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供需合作平台。鼓励和参与组建市、区担保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向社会发放政府债券,吸收社会民间闲散资金,鼓励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入股。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允许和放开企业间相互融资,放宽民间借贷的限制。对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和担保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和物质奖励。同时,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自救。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集合发债,私募基金、产权交易、民间借贷、风险投资、典当等形式多元化、多渠道融资。

2、银行要向中小企业倾斜。国有商业银行要从保增长、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增加服务项目,提高贷款额度。要延伸国有商业银行服务机构,增加服务网点,特别要加大对农村网点的增设。建立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体系。要放宽信贷标准,增强抵押融资的扶持力度。改变目前中小企业贷款门槛高、手续繁、成本大的现状。要下放权限,改变贷款审批过于集中、程序复杂繁杂的运行机制,降低中小企业信贷成本。通过增加中小企业抵押物品种,特别是对动产抵押担保的开展,促使中小企业盘活包括设备、原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资产。要尽快推广开展浮动抵押业务,提高企业贷款能力。为防止动产抵押中的信用风险,建议银行在办理动产抵押担保时,可对企业产品的相关权利证书增设权利质押,以提高银行对企业产品的控制力。

3、加强抵押融资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中小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针对调查中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对动产抵押融资业务不熟悉的现状,工商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动产抵押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宣传新颁布的《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相关内容,积极引导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抵押业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银行、企业与担保公司、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动产抵押。加强抵押登记机关、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互通信息、多位互动的“三位一体”的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务。。

4、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和帮扶,促其提高信用意识,完善信用制度,规范信用管理。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保证企业合同、财务有关资料的真实、完整,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同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其竞争力。通过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拓宽经营渠道、转变发展和增长方式,加速资金流转,强化应收帐款管理等措施,减少和降低企业发展中对借贷资本的依赖,提高企业成长中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规上企业调研报告篇6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方面问题按照《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x,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暂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事实上如果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少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多数购货企业要求粮食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或不索取发票而有自己开具收购发票。

(二)粮食企业营销不规范,上门收购、现金交易,收购价格不稳定,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其经营情况,这就给国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收购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对粮食企业税收征管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取消国有粮食企业免税的税收政策,粮食经销企业销售差价小和进项税按收购价低扣的原因,所有经营粮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都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认定国有粮食企业免税已无实际意义。

(二)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日常管理

1、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发放必须从严。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实行按月限量发放,验旧购新。

2、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企业,在与卖粮人进行粮款结算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粮食收购发票。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粮食收购发票使用,或作为会计入账凭证。”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一律不得领用收购发票,由税务机关负责开票。严禁跨地区使用收购发票,既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加大对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的纳税评估力度。

一是要从收购渠道上严格把关。要坚持必须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收购的农业初级产品,方可开具收购发票;其余通过其他渠道收购的农产品一律不得使用收购发票;必须严格控制企业跨地区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严格核查收购金额较大且同一销售者多次销售的情况。

二是要从收购的数量及价格上进行核查。对于收购的数量,要通过实地查验核实库存数量与实际收购数量是否一致。

三是要通过资金往来情况查找问题。农产品收购一般以现金支付为主要方式,对于企业的收购资金运动情况,可通过原始凭据和企业账目核实企业资金往来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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