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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改报告6篇

整改报告最终能不能通过审查的关键就在于有没有把问题整改到位,整改结束我们既有收获,也有不足之处,需要记录在整改报告中,以下是优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项目整改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整改报告6篇

项目整改报告篇1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四、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五、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项目整改报告篇2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我委对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关情况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xx年我委共有4个一级项目,分别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国资监管事务费”、“省有色行管办及有色金属工业贵阳公司包干经费”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20xx年我委按照黔财绩〔20xx〕23号文要求,对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分别为100分、100分、99.5分和99.4分。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委20xx年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我委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中介公司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xx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处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我委根据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制定了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依据黔党发〔20xx〕29号文和黔财绩〔20xx〕4号文,制定了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办法,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依据。

四是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委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处室(企业)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委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五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20xx年我委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处室(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1-7月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六是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

项目整改报告篇3

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经济强。20xx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以质取胜,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省之路”的总体要求,把质量强省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磐安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县,社会经济发展受能源、土地、环境、交通等要素制约更多。磐安中小企业多,规模小,基础差,底子薄,且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着产业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十二五”期间,磐安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走质量强县之路。如何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工作?本文从分析我县质量现状入手,对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一点粗浅建议。

一、我县“十一五”期间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形成了共识。近些年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成立了磐安县质量强

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质量强镇、强企、强业实施方案并在尖山镇和2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设立了县政府质量奖。二是品牌战略稳步推进。目前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名牌产品5个、省著名商标12件,金华名牌产品14个、金华著名商标32件,企业主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名牌产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三是我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工业产品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3%以上。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年年达100%。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二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6个乡镇创建成全国优美乡镇。

四是产品质量整治成效明显。五年来,围绕与经济建设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产品,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小”行业整顿规范等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改善了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的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许多企业主质量意识不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乡镇、部门和企业主对质量强县工作还比较陌生,没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没有实质性地开展质量强镇、强企工作,对质量强县工作的重要意义还没有认识到位。

二是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全县规上企业中,多数企业没有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缺少质量管理人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品牌意识不强,工业名牌不多,区域名牌、服务业名牌没有,农优特产也缺少叫得响的品牌;产品无标准生产普遍,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的更少;产品很少开展检验检测,计量器具平时很少主动要求检定等。

三是质量强县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质量强县工作主要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四部分组成,涉及发改、环保、建设等30多个部门和各个乡镇、各个企业,关系到全县的每一个人。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乡镇都不明确自己要做哪些工作,都还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都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对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除了少数几个牵头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多数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质量强县工作知之甚少,新闻媒体对质量强县工作宣传不多。

二、对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几点建议。

质量强县建设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创新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把质量强县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把质量强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使质量强县工作真正成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建议适时召开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加强政策激励,设立县政府质量奖,制订和完善有关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将质量强县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制定评价办法,确定评价指标,每年对各乡镇、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及质量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质量强县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各乡镇、各企业,需要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必须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把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研,尽快制定质量强县的工作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要突出重点,着重提高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质量,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提升。

(三)落实责任,推动创新。

建设质量强县主体是企业。质量不可能靠管出来,而是靠建出来的。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从源头抓起,落实企业对质量的第一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建设一批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提高自身检验检测水平。建立完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等基础工作,要求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要进一步重视质量创新工作,突出技术创新,推进标准创新,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围绕我县主导产业,通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积极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著名商标),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竞争力,努力在我县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同时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问题,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紧扣质量强县建设这个主题,运用简报、媒体、网络、会议等载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质量强县工作家喻户晓,激发各行各业、各职位各工种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全民质量意识,为质量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项目整改报告篇4

根据《市审计局关于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吉市审通75号),市审计局抽调县(市、区)审计局人员组成12个审计组,自8月11日至9月30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青原区、遂川、泰和、井冈山、永丰、万安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竣工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新干、峡江、吉水、县、安福、永新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工程未完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审计的重点包括农网项目总体规划、建设规模、项目审批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税费执行情况等方面。在对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进行审计的基础上,还对部分工程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

审计的范围包括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的立项报批至完成的建设过程。

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市供电公司、各县市供电公司及与工程相关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使工作进展较快;各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市审计局的责任是对此所提供的资料采取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共12个县市区,主要审计的是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此次审计计划投资额为亿元,到位资金亿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为万元;计划投资额为亿元,到位资金6423万元,已完成投资额为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实施的农网改善工程基本已完成,农网改善工程项目大部分已开工实施,改善了供电质量,增强了供电可靠性,优化了电网结构,提高了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性。有力地带动了地方产业的经济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电力部门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电力建设投入。建设主管单位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建设单位能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广大农民也积极参加电力建设,明显改善了农村用电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工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如永丰县从送审的招标文件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重要条款空白,招标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招标过程没有监督单位的参与,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相矛盾。

(二)、部分工程没有按省电力公司批复的投资计划建设

如青原区10kv及以下新改建线路有的没有按照省电力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进行了乡(镇)、村间调剂。

(三)、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

如永丰县建筑工程均无地勘报告,施工图未见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印章。

对以上(一)~(三)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完善有关手续的处理意见。

(四)、部分工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如青原区农网改造工程和兴桥开闭所工程除设备由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外,其余线路施工及兴桥开闭所土建、简易道路建安工程等都没有按照规定招投标,由郊区供电公司直接指定明月公司和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共计金额元。

遂川县10kv以下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通过议标方式确定由湖南省湘潭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新湘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这两公司均未实际施工,而是遂川县供电有限公司所属三产企业遂川县川龙公司借用其资质承揽业务组织施工。

泰和、永丰、万安县农网改善工程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由公司自行组织议标或邀标。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中的10千伏及以下工程未经招标由井冈山市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施工。

对以上未招投标问题,审计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五)、工程物资采购及出入库手续不规范

如万安县供电公司底前实施的农网改造项目,在资金采购、材料入库没有实时按各工程分类核算,而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工程物资的领用进行项目分类核算。使用的部分铁塔尚未办理入库就投入使用,仓库材料账、公司财务账均未反映。

(六)、工程决算不实

部分工程项目决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未计价材料重计、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等原因核减工程造价万元。

(1)遂川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存在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的现象,核减工程造价355055。91元。

(2)泰和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因未计价材重计、签证数量多计等原因,核减造价187422。81元。

(3)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因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及其他原因,核减造价566530。03元。

(4)永丰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单价偏高、多计利息、多计安全措施费等原因,核减造价376601。39元。

(5)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21。87万元。

(6)万安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182385元。

对工程决算不实问题,审计提出了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决算造价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的.处理意见。

(七)、工程投资中多计贷款利息

泰和县“在建工程”已列支贷款利息元,按市供电公司开工批复的“建设期贷款利息按五个月计取”的规定,“在建工程”应列支利息元,多列支利息元。

(八)、部分工程项目未缴工程税费

1、甲供材料未缴税费及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共计元。

(1)永丰县工程材料款未申报纳税和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元。

(2)泰和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甲供材料元,未计入施工方工程营业额,造成漏交营业税费元。

(3)遂川县漏交税费元。

(4)万安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漏交税费元。

2、永丰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7924元,遂川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元,青原区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泰和县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万安县漏缴交防洪保安资金元,共计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

对以上漏缴税费问题,审计作出了收缴财政并由税务部门组织入库的处理决定。

(九)、回收的废旧物资未作处理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回收了部门废旧物资未变价处理,包括钢芯铝绞线5397公斤、接地桩20根、变压计量箱1台、变压器2台(已上报省市公司,未作处理)。

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废旧物资专账管理(备查账),但没有作价入账。

对该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尽快变现并用于农网改造的处理意见。

(十)、部分县(市)农网改造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核算

如泰和县未对完善工程进行分户明细核算,拨入的国债资金及贷入的资金存入农行、建行农网帐户;购入的工程物资会计、仓库上未按完善工程单独核算、保管,而是与三期农网改造的物资一起核算,工程领用物资单未注明具体使用项目,致使会计上无法进一步进行相关的明细核算;“在建工程”科目在10月以前(主要是工程物资的耗用)都是与农网第三期改造一起核算,未进行分户明细核算,直至10月才把完善工程从农网第三期改造中分离出来进行明细核算。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资金与其他工程资金同用一个银行帐号,但实行了明细核算。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履行待扣待缴施工单位营业税及附加的义务,将尚未缴交税务机关的营业税及附加尽快缴纳。

(二)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由于未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导致部分建设项目实施缓慢,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单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加强农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抓紧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为具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条件。

项目整改报告篇5

按照《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t;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综合施策、强力督办、立即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整改基本情况

(一)项目数量

县重大地质灾害项目共计90个,其中非灾后重建地灾治理项目10个,“4.20”灾后重建地灾治理项目44个(其中县38个、海螺沟6个),“11.22”灾后重建项目36个(其中县25个、海螺沟11个)。

(二)项目进度

截至目前,我县共计54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施工,(其中未初步验收项目2个,已初步验收合格正准备竣工决算项目43个,正在办理竣工决算项目9个);正在开工建设7个,未开工项目29个(均为“11.22”灾后重建项目)。

二、整改措施

(一)抓管理、保安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制订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方案,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考勤管理,特别是主汛期即将来临,各项目部务必确保汛期工程安全、人员安全等。

(二)抓进度、保质量。为加快各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实际工作难度和工作情况,整合人力资源,配置现场代表人员,积极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村组加强协调、沟通工作,保障项目顺利进场施工。同时通过监理、当地群众、业主大力监督,保证项目质量第一。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关系到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将按省、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把此项工程作为“生命工程”,借鉴各兄弟县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整改报告篇6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权限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协助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依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配合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按权限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法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按照授权依法对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1、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1.机构: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设个17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审批服务股)、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同时还下设了10个监管所:昭山镇(筹备)+荷塘市场监管所、宝塔+五里堆市场监管所、岳塘+霞城市场监管所、下摄司+书院路市场监管所、建设路+东坪市场监管所。

2.在职人员情况:本部门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为9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本年度年初预算总计202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0.5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405.54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615.05万元。包含有:机关运行经费(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00万元,电动车租赁15.4万元,协管员信息员专项116.05万元,监管所租赁1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35万元,12315工作经费20万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费20万元,科普宣教专项费用4万元,“双打”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四品一械”(含疫苗)10万元,质量、物价、盐业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含投诉举报)11.6万元,执法办案工作经费3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全年共追加预算173.07万元。主要有:

1、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30万元;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81万元;

3、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2021年7-12月记实资金24.87万元;

4、抚恤金28.42万元;

5、省级专项资金66.5万元;

6、十三个月工资追加预算3.45万元;

7、工伤费用3.02万;

8、新冠疫情防控资金5万元;

9、真抓实干奖励10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本年度预算指标下达总计219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6.6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7万元。全年支出2121.11万元,结余预算指标97.06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525.40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595.71万元。相比于年初预算,调增173.07万元。预算增加为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共35万元;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61.57万元;省级及区财政拨付真抓实干奖励共76.5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54万元,执行数为1525.40万元。年中调整的人员经费预算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新录取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系正常调整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因全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较好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终决算数大大低于年初财政预算控制数和上年度的决算数。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业务性专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05万元,执行数为595.71万元。我局业务性专项除上级部门临时交办任务增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预算共35万元外,其他的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及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工作,勤俭节约,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了部门预算,全年支出基本做到了按预算执行,既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3分。

2.2021年部门具体支出预算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绩效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5%;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2.70%;目标完成率:254%。

②绩效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③绩效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每年12月30日止企业年报率不低于7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93.08%;目标完成率:132.97%。

④绩效目标: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不低于3%;完成情况:目标完成4%;目标完成率:133.33%。

⑤绩效目标:大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⑥绩效目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5件。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6件;目标完成率:103.23%。

⑦绩效目标:依法对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实施执法监督检查120次;目标完成126次;目标完成率:105%。

⑧绩效目标:开展全区价格收费并查办案件2件;目标完成3件;目标完成率:150%。

⑨绩效目标: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40批次;目标完成43批次;目标完成率:107.5%。

3.我局全年紧扣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一是通过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基本实现企业设立、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二是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今年企业设立网上办件比例达91.79%,基本实现企业开办时间0.5个工作日。三是着力提质增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今年市场主体增长率达到12.7%。

(2)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建设。我区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19个部门检查执法人员402名,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51次,已启动任务数51次,已完成任务数51次,已抽取的检查人员数125人次,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达到4%,已抽取的检查对象数491户次,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已公示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企业年报率为93.08%。

(3)积极保障消费者权益。已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441件,其中12315平台投诉1534件,举报782件,市长热线11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做到了咨询当场解答100%,在规定期限内办结100%,举报处理后向举报人反馈100%,做到了消费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规范市场监管秩序。重点开展全区价格收费检查并查办案件3件。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各项工作,共计受理传销举报9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9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36人次,通知传销人员家属接走10人,送往救助站1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通告》700余份,摸排出租屋1000余户。

(5)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等重点品类质量安全抽检,其中共抽检食品846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7.05%。对辖区内33家在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评定,严格把控食品准入关,全年验收许可11家食品经营单位。本年度我局联合河东快检中心已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8073批次,其中不合格85批次,合格率99.6%。

(6)强化药械安全监管。结合“年关守护(2021)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献礼建党百年守护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等多专项整治开展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已达到100%,疫苗接种单位检查覆盖面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95%,办理药品案件2起,医疗器械案件3起,化妆品3起,医美广告案件1起,结案9起。全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确保疫苗接种顺利进行,对岳塘区12家接种点疫苗贮存状态、运输环节、储存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盘查,建立了疫苗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7)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检查。依法共组织实施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体充装、涉氨制冷、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相关企业126家次,排查隐患105条,组织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梅塞尔金阳充装站开展了联合检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检查43 台起重机械,责令停用设备 19 台,查处违法使用企业7家。强化宣传培训,发放资料2000余份,组织企业培训50余家,培训人员80余人。

(8)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助力知识产权发展,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369件,同比增长率为17.14%。2021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今年引导全区申报商标546件,注册301件,截至目前商标总量3960件。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宣传,共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进全区人民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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