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文档网 >汇报材料

商铺物业合同8篇

明确了自己的需求之后我们写的合同才是有积极的意义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我们需要用到合同的机会越来越多了,下面是优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商铺物业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商铺物业合同8篇

商铺物业合同篇1

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图文]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商铺物业合同篇2

1、协议当事人双方

1.1甲方: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1.2乙方:物业所有权人,即业主。

1.2.1乙方(业主)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1.2.2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2、本协议依据法律和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4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2.5《中国物业管理条例》

2.6《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2.7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御江华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3、本协议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已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4、本协议所指物业概况

4.1小区物业概况

本协议所指物业类型为:住宅 地址位于: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

物业名称:御江华庭小区

4.2小区主要设施设备

小区主要设施设备见乙方与开发商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3乙方拥有的房屋单位情况

乙方所拥有的房屋单位为广西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御江华庭小

区 栋 单元 号房,建筑面积为 ㎡。

该房用途 ,如本物业改变使用功能的,本人(业主签名) 承诺向甲方申报备案。

5、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全面负责住宅小区的经营管理及房屋、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养 护。同时依据《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处理毗邻部分发生的问题,业主有义务协助甲方维修,不得阻挠。所发生费用由毗邻层上下或左右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平均分摊,若一方拖延或拒绝,造成损失由该方负责。向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服务。

5.1.2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5.1.3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物业的《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5.1.4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1.5制止违反本《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的行为;

5.1.6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1.7负责该小区水电费及公摊费用的收缴工作,应按时向水电部门交纳相应费用,确保小区供水供电正常,公共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使用户数进行分摊。

5.1.8负责按规定每月5日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综合服务费,水电公共分摊费、房屋公共维修资金代收。对逾期不缴纳者,按规定每日加收3‰滞纳金,对拒交或无理取闹者,经有关部门同意可采取相应的违约措施(如停水,停电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5.1.9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5.1.10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5.2.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2.3遵守本物业的《御江华庭物业管理制度》、《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的相关定;

5.2.4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各项代收费用;

5.2.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遵守御江华庭《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相关规定;

5.2.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时限内恢复原状,若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5.2.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2.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御江华庭业主管理规约》、《御江华庭业主手册》等造成损失的,业主附有连带责任;

5.2.9出租房屋应当将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在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相关租赁手续由业主办理;

5.2.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本协议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6.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6.1.1本物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6.1.2本物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6.1.3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6.1.3.1公共环境包括公共走道、楼梯、屋面、道路、园林绿化、垃圾桶等;

6.1.3.2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6.1.4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

6.1.4.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6.1.4.2有专职的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6.1.4.3安全维护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6.1.5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6.1.5.1制定交通车辆进出管理制度,使车辆有序停放,户外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职责明确,车辆出入有登记;

6.1.5.2实行车位有偿使用和保管区分制度;

6.1.6本物业区域内房屋装修管理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规定进行管理。

6.1.7社区文化经营活动:包括节假日组织辖区内业主、用户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商业促销等活动。

6.2 物业管理房屋质量

6.2.1房屋外观保持原外立面效果,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6.2.2设备运行

水电、安防系统、消防设备,设备安全,运行良好,能及时告之相关部门并协助排除故障。

6.2.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6.2.3.1确保房屋主体结构不受人为损坏;

6.2.3.2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6.2.3.3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6.2.3.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30分钟解决,急修15分钟到现场,并根据维修复杂情况尽快解决。

6.2.4环境卫生

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适时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四害”。

6.2.5绿化管理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践踏折损现象,无大面积黄土裸露。

6.2.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6.2.6.1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各项记录齐全;

6.2.6.2停车场整洁,线标清晰;

6.2.7安全维护

无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

6.2.8消防管理

6.2.8.1灭火设施、器材配备齐全,完好率达98%;

6.2.8.2预防小区内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事故。

7、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按政府最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1) 为实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建筑面积(含共用分摊面积)进行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住宅:多层 0.45 元/㎡/月;高层0.70元/㎡/月(包含电梯的日常维护费、维保费、年检费,不含电梯电费);商铺 1.00 元/㎡/月;改变住宅使用功能为办公物业的,按办公用房收费标准收取(多层0.60元/㎡/月、高层1.00元/㎡/月);公共维修资金:住宅物业 0.10元/㎡/月;商业物业 0.10元/㎡/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按南宁市横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 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

收费标准最终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3)办理入伙时,乙方应交纳公共水电周转金100元/户,周转金主要用于公共用水、电费(包括公用水电管线损耗)的周转。

7.2物业服务费构成

物业服务费由以下部分构成(以下涉及的费用构成部分均为管理御江华庭物业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物业管理企业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利润;

12、其他属于物业管理支出范围的费用。

以上费用构成项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该项费用在物业维修资金中支出。

7.3物业服务费收取依据

本协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御江华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规定。

7.4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日期

乙方的物业服务费应以开发商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起开始计收。

7.5物业服务费、代收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收取方式

7.5.1交房时乙方应向甲方预交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水电费及公摊预收金等应收费用,一年后由物业公司定期于每月5日前收取当月物业管理费。乙方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应交的费用。(甲、乙双方可协商以月、季、半年或一年为期限收取物业服务费)

7.5.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费用缴交失败或延迟,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6空置房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收费办法》(20__)122号文件的规定,按销售面积足额收取物业服务费。

7.7乙方出租房屋的,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有连带交纳责任。

7.8乙方转让物业时,须结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7.9在管理过程中公用水电费分摊原则为: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按户从业主入伙之日起据实分摊。

特别说明

1.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发展商及施工单位联系,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2.在质量保修期内,如乙方房屋出现非甲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否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户外停车位

8.1户外停车位为小区附属设施;主要为小区业主及访客提供停车服务,实行有偿使用。

8.2户外停车位所发生的保安、清洁、系统维护等费用,从车位停放费中支出,甲方对每个车位收取一定的车位停放费,车位停放费用以维持停车位的正常运行。

9、维修资金

9.1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9.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并进行管理。

9.3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理》的规定,按乙方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9.4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结余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10、其他有偿服务及代收代缴服务费用

10.1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按《御江华庭小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10.2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时,应按《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手册》的相关管理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10.3受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宽带网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和相关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10.4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11、文函的有效送达

本小区正式入伙后,物业管理相关的通知、通告、函件等文函,张贴在小区公告栏,若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的小区以外的其他地方,乙方须填写相应的委托书,并支付邮递费、服务费。

12、法律责任

12.1甲方违约

12.1.1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管理物业或管理不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12.1.2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费用及利息。

12.1.3甲方对其选定的委托专营负责,因委托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

12.2乙方违约

12.2.1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如果延期缴纳,则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水电费拖欠滞纳金按南宁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连续三个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公共水电费及自用部分水电费的,甲方可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服务,并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限期缴纳的权利。

12.2.2乙方对房屋质量等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项有意见或对甲方服务质量及其他工作有意见的,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寻求解决,在协议未解除之前,不能拒交物业服务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2.3乙方违反装修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恢复或整改,使其符合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物业或其他业主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12.2.4乙方应确保其预留给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效。如乙方通讯、联系地址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到甲方。因通信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12.2.5乙方如违反小区管理制度,将承担相应责任。

12.2.6如因乙方的过失(如水浸、火灾、高空坠物伤人等)造成对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3、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13..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水、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3.3乙方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购买。

13.4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按本协议指明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协议指明法律、法规和文件未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5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13.6本协议一式两份,共8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双方具有相同约束力。

13.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止。

14 、另行约定事项: 。

甲方:南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御江华庭物业服务中心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商铺物业合同篇3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____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____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____日期

商铺物业合同篇4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湖雅园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20x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平方。20x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1.30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办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整理。

甲方:武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园服务处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商铺物业合同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全国)、_______元(省)、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商铺物业合同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4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6)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物业合同篇7

甲方:(物业

管理

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

政府

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

档案

?图纸及其

技术

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商铺物业合同篇8

甲方:重庆 购物中心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 (业主/物业使用人) 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正常运行。

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 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 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 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形象。

2. 自觉遵守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 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 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 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 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 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协信•长寿百年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协信长寿百年广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 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严禁偷窃、挪用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 ,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 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 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 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5、 禁止向电梯上丢抛包装箱(袋)等废弃物,禁止携带超长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电扶梯;

6、 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 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物业工作月计划推荐8篇

物业公司的年工作计划参考8篇

2023年度物业工作计划优秀8篇

物业工程部的年工作计划优秀8篇

物业公司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8篇

房屋认购合同8篇

物业管理2023年工作总结8篇

宾馆合同推荐8篇

物业保安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8篇

物业公司的年工作计划精选8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32
    c
    23519

    联系客服

    微信号:fanwen9944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