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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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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6篇

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安排部署春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假日期间有效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实现假日旅游工作的安全稳定、协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务必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无小事,来不得半点侥幸,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特别是地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任务重、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更来不得丝毫懈怠。各县(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抓紧抓实,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自身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有序。

二、安全责任务必落实到位。岁末年初,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非常的时期,要有非常的举措。针对当前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旅游局、企业负责人要尽职尽责,班子成员要主动担当,努力营造统一领导、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旅游执法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活动、每一个企业安全责任到人。

三、安全措施务必扎实有效。一是加大关键环节监管力度。加强旅游企业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设备的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针对节日期间人流、车流量大的特点,旅游汽车公司要加强车辆保养、司机培训,避免车辆带病工作、司机疲劳驾驶。严格执行不超载、不超员、不超速的规定。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安全正常运转,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协同相关单位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突出抓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会、婚迎嫁娶等群体性活动频繁,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星级酒店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把关,履行消费场所法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加大重点隐患整改力度。春节前,地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查找旅游企业存在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春节期间,各县(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四、旅游服务务必有所提升。春节期间,游客可能会增加,各企业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加强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能,让国内外宾客在吐鲁番能够感受到吐鲁番旅游人的热情和温暖。

五、各类活动务必精彩纷呈。春节期间各景区结合实际举办相应的文化旅游活动,烘托节日气氛,增加旅游收入,星级宾馆要推出特价房和特价菜,让游客感受吐鲁番的魅力。

我就简要强调这些。总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怎么强调都不过份。请大家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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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篇2

一、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

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九)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已有4个城市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成和在建里程共265.68公里。根据规划,将不断加快轨道工程建设,未来我省还将有3个城市开始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影响面广,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确保轨道交通的质量安全,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下一步江苏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局[]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住建部建质[]5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六个着力”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参建各方责任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层级统一协调机制、培育适应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人才和队伍、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总结提升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当前季节正值各地施工高峰时期,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为我省建筑生产安全工作继续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篇3

今天是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矿区的新理念。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公司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基本建设全面发展。在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安全文化进各施工单位每个角落,促进我公司基本建设快速发展。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地抓好安全建设工作,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担负起“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责任。

二是把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意识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要指导监督到位;监理单位要监控管理到位;施工单位要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安全建设总体水平。当前,整治工作要突出“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要突出重点部位,不定时、不定点的进行安全检查。各隐患单位要加大安全整改力度进行整改,下大力气消除隐患。

三是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雨季三防”、防治水、防治瓦斯和巷道支护质量等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的作用,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力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以排查整改本单位安全隐患及文明生产、建设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氛围各部门各施工单位按照公司的总体部署,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在全矿掀起一个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高潮,为我公司安全建设和和谐矿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祝全公司员工幸福安康,端午节快乐,谢谢大家。

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篇4

老师们、同学们: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全校师生都能认真做好。

第一、我们全校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第二、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同个性;同时自己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面对的困难。

第三、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四、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要到无牌小店去购买食品。

第五、要注意教室的安全。学生下课离开本班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乘之机;还有个别学生把球带到教室,在走廊上踢球,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希望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同学要立即改正。

第六、要注意实验课的安全。在上实验课前一定要认真听老师讲解注意事项;在做实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做。

第七、要注意交通安全。

第八、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最后,希望通过安全教育活动,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篇5

同志们: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晰思路,动员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扭转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家宝总理将在下午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作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建敏同志明天下午将作总结讲话。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大家汇报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进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5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6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与2004年相比减少85635起、9666人,分别下降10.7%和7.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绩。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3142起、死亡15868人,分别下降10.6%和3.8%。其中煤矿事故3306起,下降9.2%,死亡5938人,减少1.5%,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2.811,减少0.27。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成效明显。除渔业船舶外,道路、水上和铁路交通、民航等事故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减少67635起、8339人,下降13.1%和7.8%,分别占全国减少量的79%和86%。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6%和2.4%。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相对稳定。全国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北京、上海、河南、江西、浙江、安徽、山东、四川、江苏、河北、山西、陕西、广西、湖北、甘肃、云南、西藏、宁夏、广东、福建、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控制指标减少5%以上。天津、安徽、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2005年重点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各主要产煤省区都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45户重点煤矿企业派出了督导组。四川等省区还把地方国有和乡镇重点煤矿纳入督导范围。河南省多数产煤市县实行了领导包矿、特派员驻矿制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在安徽淮南联合召开了瓦斯治理现场会,组织近百名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进行安全技术会诊,提出了安全技改项目建议。80%的煤矿完成了通风能力核定,江苏、甘肃、浙江、辽宁、江西、湖北等省已全部完成核定。全国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全部装备监测监控系统,67户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已有66户实现内部联网,95个重点产煤县已有69个实现县域联网。山西省各类煤矿分别实现了省市县矿四级联网。煤矿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煤层气开发利用等也取得了进展。(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下发后,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意见,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若干配套办法。各地政府认真贯彻,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河南省吸取事故教训,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山西省严格办矿标准,煤矿数量压减30%,已关闭1035处。全国累计停产整顿矿井12990处,公告关闭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矿井5243处。全国还取缔非法采煤窝点10669个次。针对整顿关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从12月中旬开始,采取了七项断然措施。要求各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确保实现关闭目标;规范资源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拖延关闭或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借技术改造和改扩建之名逃避整顿;继续抓好瓦斯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七项措施得到了各地的支持,河南、河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广东等省区,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府,严格督促落实,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矿井关闭任务。(三)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公安、交通、建设、铁道、民航、国防科工、教育、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全总、安全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广东等七省区低质量船舶进行了督查;开展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了北京、四川等8省市建筑安全工作;开展了铁路公路交叉道口安全治理等。从12月中旬开始,在各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下,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航空客运安全、中央企业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收到了一定成效。(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去年5月9日至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对山西等10个产煤省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1个省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进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意见,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了检查。多数省区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抓好安全生产法配套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特别规定》;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部门规章;已有12个省(区、市)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一些地方还制定了贯彻实施《特别规定》的细则。认真查处事故。对全年发生的12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已调查结案6起,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行政和党纪、政纪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了查处结果。(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列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建立机构,制定细则,摸底排查,鼓励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开展督查,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报告登记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登记入股金额7.37亿元,年底已撤资5.62亿元。各地高度重视核实、处理等后续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对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撤资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六)认真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截止12月31日,高危行业各类企业申请、发证情况:(1)煤矿应持证单位24981个,申请23329个、申报率93.4%,已发证17111个、颁证率68.5%。(2)非煤矿山应持证单位115662个,申请107735个、申报率93.2%,已发证40220个、颁证率34.8%。(3)危险化学品生产应持证单位22737个,申请20211个、申报率88.9%,已发证10146个、颁证率44.6%。(4)烟花爆竹生产应持证单位7086个,申请6731个、申报率94.7%,已发证3198个、颁证率45.1%。(5)建筑施工应持证单位92237个,申请72096个、申报率78.2%,已发证67314个、颁证率73%。(6)民爆器材应持证单位396个,申请380个、申报率96%,已发证377个、颁证率95.2%。按照规定,凡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上述各类企业,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关闭或取消资质。(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到基层、安全法制建设论坛、安康杯知识竞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生命之歌安全歌曲竞赛传唱等活动。举办了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展览会、企业安全生产论坛、安全文化建设论坛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特别重大事故查处结果和清纠工作进展情况。(八)完善监管监察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增设了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5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辽宁、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健全了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机构。北京、浙江、云南、湖北等省市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力量。山东、山西、广东等省市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进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和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中介四个分开,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在一年来的工作中,各地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改、抢险救灾和事故查处,以及清理纠正入股煤矿、制定十一五安全规划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有利条件,明晰工作思路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去年几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以及一些重特大典型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既高屋建瓴,又具体翔实,既阐明了安全工作的大政方针,又在各个方面和环节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通过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践,我深切体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第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研究理论,把握规律,认清形势,做好工作。研究回答安全生产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探寻安全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要把握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增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信心。认清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这一基本特征,充分估计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共同性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动安全发展。第二,必须突出重点,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各种矛盾交织,各类问题繁多,必须集中力量,争取在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全局工作。目前煤矿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又在于瓦斯灾害和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要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抓好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克难必须痛下决心,集中精力,超常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和企业厂矿,才能见到实效。第三,必须建立地方政府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才能提高安全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性。第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分析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各种原因,既有浅层次问题,更有深层次矛盾,既有短期因素,更有历史原因。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又要加快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明确了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推动安全科技进步、研究出台经济政策、落实教育培训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立法、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事故和防范惩治腐败、倡导安全文化和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12项措施,就是治本之策。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治本上也做了积极探索。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第五,必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好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回顾2005年的工作,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愿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17%。其中煤矿58起、1739人,分别上升34.9%和66.6%。先后发生了4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即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瓦斯爆炸事故、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水灾事故、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煤尘爆炸事故、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去年11月份以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也相继发生了一些特大事故。如河北邢台石膏矿11·6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11·14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火灾事故、四川都江堰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12·22瓦斯爆炸事故等。这些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二是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暴露出一些煤矿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等严重问题。少数国有大矿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滑坡,三违现象严重;为数不少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有的非法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本应关闭的煤矿有的借资源整合之名继续生产;有的借技改、基建和改扩建逃避整顿关闭;有的敷衍了事,走过场。一些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有的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但惩处不力;对落实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政策措施,工作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其他一些行业和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行业管理相对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相对滞后;以及违法违纪、官商勾结、腐败现象等,都在影响和制约着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同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安全生产分期目标。2006年是实现上述目标,特别是《决定》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目标的关键一年。安全工作压力大,任务很重。同时也要看到,做好2006年工作的有利因素很多,主要是:一是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安全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强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正在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二是国家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实施和发挥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结构调整的加快,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行业管理的加强,以及一些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势必遏制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盲目超产冲动,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也为进一步解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创造了条件。三是煤矿两个攻坚战和其他专项整治逐步深化,将有力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作。瓦斯治理,增强了煤矿防范事故的能力;整顿关闭,消除了一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阱。补还安全欠账和技术改造的效果,将在今后逐步显现出来。各个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将有助于加强各个薄弱环节。四是在实践中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在安全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管方法和手段、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促使我们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痛下决心狠抓治理整顿。五是初步建立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精神面貌较好。各级政府对安全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联合执法的路子渐趋成熟;监管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抓好安全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坚定。三、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把2006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一)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建设,扩大宣传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社会对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信心。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制定全国和各地区、各行业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明确规划期间和各年度的工作目标,并认真贯彻执行。一是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和地方、行业十一五规划。做到有指标、有项目、有资金、有措施、有支撑体系。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设置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并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一起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各地应分解落实,并从实际出发,可选定更为具体完善的安全指标,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在调查研究、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将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企业,作为评价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我们将定期公布进展情况。三是落实安全科技规划,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实施煤矿瓦斯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事故应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重大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尽快启动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三)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抓实。瓦斯治理上,要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新建高瓦斯矿井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高瓦斯矿井必须达到规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对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核定,并依法追究责任。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公告关闭的煤矿必须彻底关闭,不留后患。工作滞后的要迎头赶上。凡2005年底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煤矿,地方政府要依法关闭。结合正在开展的矿业秩序整顿,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本着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各地区对尚有开采价值、纳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煤矿,必须先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品,然后再进行整合。矿井整合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做到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履行相关核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国务院已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改进、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的管理,及时淘汰丧失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去年12月24日,设计年产400万吨的贵州盘南响水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12人死亡。今年1月5日,设计年产300万吨的淮南望峰岗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2人死亡。这两个矿均为国有重点基建矿井。两起事故,说明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如果事故发生在投产以后,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已会同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调查。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以及各地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复核复查,并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所有煤矿包括国有重点煤矿,都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监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地方政府以及安全监管、煤监机构要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用好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的扶持资金。在2005年30亿元资金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国家要继续予以扶持。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也应到位。需要强调的是,治理隐患主要依靠煤矿企业的投入,必须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国家扶持资金必须用在治理瓦斯、水灾等重大隐患上,煤矿安监局要配合发展改革委对2005年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挪作他用的要追究责任,限期纠正,并取消今后年度接受扶持的资格。(四)推广联合执法,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非煤矿山: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制定和实施深化整治方案。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获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要依法关闭。危险化学品: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要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方案,按计划实施。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烟花爆竹: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严格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实行工厂化改造,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严格质量监管。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2006年3月31日之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交通运输: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深入开展铁路公路交叉道口的综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加强机场和飞机的安全检查、检修保养,减少飞行事故征候。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些祸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坍塌事故教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五)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要在依靠企业自身努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措施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针对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一些民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改进国有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中央企业、国有骨干企业安全生产,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基础。建议企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抓。安全监管总局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就规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大中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煤矿矿长等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厂矿和车间(区队)以及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扩大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发挥好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小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三是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监管总局已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下一步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健康等工作,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抓紧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建议尽快出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刑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或司法解释,推动《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部门规章和行业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要全面安排,分批实施。《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已提交审议的4个省以及尚未纳入地方立法程序的15个省(区、市),要加快工作进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传达贯彻责任制,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到乡镇和厂矿,尤其要使乡镇长、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清楚明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建议相关部门对已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复查。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纳入日常工作,列为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查核实处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七)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认真实行国务院《决定》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提足、用好煤矿安全费用,实施、管好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下经济政策: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适度提高煤炭成本中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减轻国有煤矿企业负担;完善电、煤价格改革;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等。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就矿业高等院校扩大地矿类专业招生、实行定向委培和奖学金制度、加强煤矿职业教育等,提出具体办法,争取在今年夏季招生时实施。希望各地政府在国家已经明确的政策原则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为切实有效的经济政策,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议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执法队伍,增加力量,保障所需要的装备和经费。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关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报备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在如何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等关系上,尚需要我们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在实践中深入探索。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推动三个转变和四个分开,重视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支持地方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调动好、发挥好、依靠好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条共同经验,就是普遍重视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要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逐步实现专家监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坚持从严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整顿、创新发展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即将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工作领导讲话稿篇6

尊敬的公司领导,尊敬的同事们:

大家好!首先,我对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亲临我们项目工地进行安全视察、进行安全指导,表示诚挚的感谢。我是本项目工地的专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规程、制度,严格按照业主的安全要求,在地铁铺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总的来说,安全情况较好,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下面,就我自己所做的安全工作情况向领导和同事们汇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要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必须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不忘安全。我要求全体职工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要严格做到四点:一是头脑清醒,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在地铁铺轨施工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集中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去,在项目工地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思想氛围,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二是坚决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分工,把安全贯串于生产全过程。三是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要熟悉新工艺、新设备的操作使用以及近期生产中的技术难点、安全隐患,要提高自己的整体技术水平。四是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安全生产。全体职工要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按部就班,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时时刻刻铭记于心,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共同维护安全生产,完成项目施工任务。

二、落实安全责任制,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我在安全工作中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制,维护项目工地的安全生产稳定形势。我根据公司安全工作要求,从年初上班开始,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树立安全管理理念,制定安全级控管理机制,使项目工地控制安全风险能力得到提升。在日常施工中,我深入有效地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反违章”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培育“我承诺、我负责”理念,努力构筑安全生产“在控、可控、能控”的环境。通过这些活动,切实提高了项目工地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对待,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了项目工地长期安全、稳定发展态势。

三、抓好警示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为保证地铁铺轨施工安全,我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警示教育,杜绝违章操作。一是组织和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警示教育材料,全力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督促班组进行按期整改。二是认真总结自己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对典型违章的认识,并结合的实际情况进行对照摸排,杜绝违章情况在项目工地发生。

四、深入工地,加强检查考核

今年,我深入工地,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在我们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的关键在班组,抓住了班组安全生产的大头,也就稳定了项目工地的安全生产形势。我坚持深入班组,参加每次作业的班前会,对安全措施、施工方法提出正确指导。对地铁铺轨施工安全管理采取“亲自到场、每天检查”,不间断的监督、检查规制的执行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坚决处理,决不手软。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操作现象,真正做到管理和监督同时到位,切实协助班组做好安全工作。同时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真抓实干,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

我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中真抓实干,促进项目工地安全工作稳步发展。一是当好参谋助手。我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利用积累的工作经验,结合项目工地的实际,及时向项目领导提出思路清晰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思路,为领导献计献策,当好参谋,从而确保领导决策的正确,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抓好制定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和工作程序规范,促使各项安全工作走上正轨,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三是做好安全奖惩工作,我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细致记录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做得差的给予惩罚,通过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措施,提高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起到良好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有许多知识,我由于工作忙,放松了学习,没有学深学透,通过学习来指导安全实践不够。二是工作作风上主观性比较强。在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工作上,对职工群众布置工作多,要求完成任务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少。这些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各位公司领导,同事们,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在安全生产上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是与公司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做的不够,需要继续努力。今后,我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围绕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公司领导的要求对照自己,衡量自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保持项目工地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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