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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应急预案通用6篇

人们在碰到某些险恶事故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要想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是优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通用6篇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在学校发生如学生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突发伤害事故、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抢救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

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全权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副组长:

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埋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其他各项任务。

成员:学校安全组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直接现场处理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度。

二、几种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一)校园火灾

1、立即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刻拨打电话119,向上级部门报告。

2、在场教师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国家财产,尽可能使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火灾发生的紧急救助

1、平时抓紧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火自救技能,防患于未然。教室的前、后门要随时能够开启,以利疏散。

2、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征得领导的指示。在场教师同时利用一切办法通报起火点、火情、风向等,及进报告疏散方向。

3、教师要根据预报的火情和自己的判断组织学生疏散,教师最后撤离,保证损伤降到最低。

4、学校班子成员要组织教师撤离,最后撤离保证损伤降到最低。为受伤教师要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保证伤亡在最低限度。

5、组织好灭火工作,未成年人远离火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6、做好灾后处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接送。

(4)由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被盗事件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分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地震灾害事件

1、保证无危房险房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

2、灾害发生后教师要组织学生紧急避险,避免出现混乱状态造成人为伤害。

3、对受害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即电话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取得上级的指示,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4、要及时清查人数,查明伤害情况,组织人员抢救。

5、做好受伤人员的抚慰工作,体现人文关怀精神。

(五)校园学生、儿童遭绑架事件

1、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案情。并研究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千方百计保证遭绑架学生的生命安全。

2、事后自查、自改,找出疏漏,搞好防范措施,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歹徒或精神病患者闯入校园,对师生进行威胁的突发事件。

学校一方面组织全体男教师拦截、劝说,另一方面组织全体女教师保护学生的安全,立刻电话通知110,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校园发生情况。

(七)学生在校时间发生个别意外伤亡事件

若学生在校园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对受伤学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刻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在上级的指导下,妥善处置有关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在48小时内将事件详细经过及处理结果作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详细记录事情经过。对受伤学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刻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在上级的指导下,妥善处置有关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在48小时内将事件详细经过及处理结果作书面上级有关部门。

(八)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1、学生或教师在家中出现风疹、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班。

2、学生或教师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到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如果本校教师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到医院并通知其家属。

3、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学生前往探望。

4、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5、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三、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有教师值班。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级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学生集会安全由值周教师负责,散会时学生回班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教导处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带队教师专人处理,并及时上报。

4、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5、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

6、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该报案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案。

7、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值周教师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通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灭火器进行扑救。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预防溺水预案。

一、指导思想

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学校防溺水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及下班教师

三、防范措施

1、各班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溺水时的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不得让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到河边、池塘边等玩水、滑冰。

3、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等形式,宣传游泳安全知识。

4、学生假期去游泳,必须由家长陪同,并配备一定的防护措施。

四、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加强池塘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巡查。

3、学校印发《防溺水告家长书》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五、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溺水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并立即向学校防溺水事故安全领导组报告。学校及时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教委、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溺水事故时,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第一时间内要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委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以下是与幼儿园防溺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五篇相关的文章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为了加强我校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和职责,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级、副校级领导

成 员:各处室、专业部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级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教育处主任、教学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应急救援领导组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组平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适当的时候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事故发生后实行首长负责制。

2、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向市教育局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在事故发生后十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各工作组按预案开展工作。

4、负责师生的思想稳定及事故的善后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5、根据上级的授权,按统一要求,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事故的相关信息。

6、领导组成员在事故发生后,预案终止前,必须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三)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职责

1、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级领导担任,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抢险救援组:各职能处室职工和专业部教师,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全力抢救受伤人员。

3、现场秩序维护组:保卫科科长及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现场秩序的维护。

4、组织人员疏散组:教育处主任、专业部主任、现场教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师生的疏散工作,特别是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要有序的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到安全的避难场所。

5、伤员救护组:办公室主任、校医,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救治和医院抢救工作的联系。

6、救援物资保障组:总务处主任,负责救援物资的组织和保障。

7、家长接待工作组:教育处主任、教学处主任、专业部主任、班主任,负责接待受伤学生的家长,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稳定家长的情绪。

各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全力参与抢险救援,把抢救师生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一)火险

1、学校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校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的巡查,一旦发现火情,一方面组织就近人员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及时扑救,火情较大,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另一方面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火情(电话:2383060),同时及时通知和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报警工作要做到谁发现谁报告。报警时,首先要沉重冷静,不要惊慌;二是要讲清楚起火单位、地址、燃烧对象、火势情况,并将报警人姓名、电话告知消防队;三是要早报警,为消防队灭火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2、保卫科在接警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并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位后,立即按预案各施其职开展工作,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4、应急救援工作应将组织事故现场师生安全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生命损失。

(二)社会安全事故

1、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入校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防止不法人员入校给师生带来安全隐患。校园内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知情人员要设法拨打110电话报警,并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电话:2383060),现场教职工要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稳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争取救援时间。

报警时,一是要讲清发案的`地点、现场人数、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枪、炸药)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报警,尽量减少损失。

2、保卫科在接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组织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

3、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位后,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密切与公安人员配合,立即按预案各施其职开展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应急救援工作应将组织事故现场师生安全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交通、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二、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内有2位值日教师值班,值班老师当天早上必须在七点半到校,放学时,值日教师应及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挤压事故,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如一名值班老师护送学生前往就近的医务室或拨打120进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师通知其家长。放学后待全部学生全部离校方可下班。

2、课间在活动场地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发现老师立即控制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校长室或总务处、教导处、班主任,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请求救护。

3、在5、6年级各班选出2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各班教室门口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和班主任。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上报中心校和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总务处,并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突发疾病,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及时报告校长,并及时报警请求救治,同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7、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值班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校长室、教导处等协同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长指派专人处理,并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通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进行扑救(禁止组织学生扑救),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疏散。

9、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五、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晨会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教育周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6、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7、每遇长的节假日,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发放告家长书,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交通、校舍倒塌、火灾、地震、食品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马桥

副组长:曾凡宏、艾艳霞、王晓春、王威

成员:侯庆余、闫宝忠、秦淑范、卢鹤、王振宇

刘广平、林华、蒲超、宋德丽、蒋雪

三、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接待安抚组

组长:艾艳霞、

组员:政教处成员、音乐组

职责:妥善接待相关来访人员,并客观真实地介绍情况;根据事态、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向系统指挥、系统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根据事态、事故情况变化对当事人及当事人的亲属进行安抚慰问;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及人员的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像等相关资料,经领职责:负责师生救护、救治工作。确认事件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或结束,普查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根据现场调查了解的真实情况,按相关法规、政策起草事件报告,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指导涉事学校、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各种善后处理工作。做好或协调专业部门开展受害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请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有学校停课的,根据实际情况向指挥部建议复课时间。

通讯组

组长:卢鹤

组员:沈锦、朱晓东、李翠玲

职责: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并拨打110.120等。

四、具体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有2位带班领导、2位治安员和2位值日教师值班,教学楼每个楼层在课间有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带班领导、位治安员、值日老师早上7:00到校,中午不许离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后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挤压等意外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值日老师负责把学生送到校医室进行紧急处理,安排马上送医院,同时通知学校领导及其家长,并及时报警。若课间在各楼层或其他活动场地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发现老师立即控制现场,送校医室组织抢救,并想法立即报告校长室或办公室,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请求救护。

2、放学时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把学生送出校门外。

3、课间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由当天值周教师负责管理看护,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或在场教师应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并立即通知马校长和班主任。同时立即通知校医组织抢救。各楼层其余班主任负责疏散其余学生。

4、各班的班干部增加一名安全委员,协助老师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不安全行为。

5、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安保科。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政教处或校长室。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学生受伤后,在场教师必须立即送学生到校医室进行紧急处理,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校长室、办公室。

7、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突发疾病,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室或办公室,并按《学校食物中毒抢救方案》迅速处理。

8、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班主任须带班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校长室、政教处和教务处协同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长室指派专人处理,并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9、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安全小组组织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天例行检查。若因电路原因引起火灾,后勤主任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进行扑救(禁止组织学生扑救),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按《火灾应急预案》进行疏散。

10、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实施《安全保卫制度》。学生学习期间离校必须由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老师出具出门证,外来人员进校先门卫联系有关人员核实后,再登记方可进校。

11、实行学校安全工作备忘录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2、如学生需要疏散各楼层的防火门由临近班级上课的教师负责打开。

13、如停电时不能拉响警报,前楼由王振宇或刘广平和后楼由范福兴或冯志负责吹号(以号声代替警报声)。

14、各组负责人如有事不在岗,由其组员承担他的任务。

五、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节假日前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每学期第二周为安全教育周。

4、政教处、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做。

6、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7、每遇节假日,发放告家长书,提出假日安全要求。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篇6

为更加有效地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防范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司法局挑选了10名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律师组建成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法律参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强化律师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二、顾问律师的服务内容

为更好地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熟知民意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为政府重大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经济领域的各项事务和各类合同进行审核把关等政府事务,顾问律师主要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一)参与区政府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签约,草拟、修改、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

(二)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协助区政府法制机构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四)办理区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顾问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为便于顾问律师开展工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享有如下权利:

1、查阅有关文件及资料,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2、参加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

3、顾问律师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意见是否被采纳由区政府决定);

4、获得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在履行法律事务期间,顾问律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对其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和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2、忠于职守,维护区政府的合法权益;

3、不得以区政府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4、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完成交办的各项事务;

5、与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

6、依法应履行的其他有关义务。

四、顾问律师的工作机制

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以律师顾问团的形式先予试行1年,暂不颁发聘书。区政府领导如确有需要,可挑选法律顾问团中的一名律师作为相对固定的法律顾问。

区司法局按照律师的专业特长与相关法律事务相适应的原则,指派顾问团的律师跟进区政府的具体法律事务。遇到指派律师开庭、出差到外地办案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提供法律服务时,由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调派其他顾问律师负责跟进。法律事务重大、复杂的,可由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视情况召集和调配法律顾问团的其他成员参与。具体召集和调配事宜由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李玉茹科长负责。(电话: )

区司法局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行使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能,对不适宜承担这项工作的律师,将及时予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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