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通常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以构建完整的论述结构,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不断挑战自己,突破自己的写作局限,不断进步,优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最新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篇1
暑假里,老师给我们布置了读课外书和作笔记的作业,我和妈妈便去了图书馆。因为是暑假,天气又非常地热,图书馆里青少年书刊区全是大大小小的孩子,大家全都是席地而坐,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更别说是了的地方了。无奈,我们只好离开。
一天,妈妈回家说,她发现一个好地方——市图书馆。
这天,这天妈妈休息。于是开车带我和妹妹一起来到了成都市图书馆,市图书馆坐落在市中心花园里,闹中取静,是一座漂亮的建筑。大门口的两边分别有两座雕像,左边那位戴着眼镜,面容慈祥的两位老爷爷,在专心致志地读书。
妈妈带我和妹妹先跑上楼梯来到大厅。由于我们初来乍到,正不知所措的时候,看到一队小朋友正排着队在老师的带领下向大门走去。我们朝那边走出一看,原来那就是儿童阅读的天地,我们也跟了过去,一间大大的屋子,四周全是书架,上面放满了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和桌椅。我们先到书架上找了我自己喜爱的书,然后就找了个位置坐下,看到优美的句子就拿出本子抄了下来,时间过得真快,不一会就到该回家的时候,可我觉得还没看够似的。
整个署假,我空的时候基本上都来到了图书馆,看见了许多想看的书,长了许多见识。在图书馆的日子,我忘记了炎炎夏日,收获了知识的芬芳!我深深体会到:以后的日子,我依然后常来到这里的图书馆,与书相伴,一同成长,在书的芬芳中,快乐成长。
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遨游在书的海洋里,真是一种无尽的享受啊!
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听妈妈说,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她就给我买书,可我出于小孩的本性,一下子就把书撕了个精光。可是,等我大一些的时候,就渐渐地迷上了它,看了这个月的,我就会期待下一个月的,并且每个月的书我都会看得津津有味。直到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它已经让我懂得了生活自理,比如:吃饭、打招呼、整理衣服……
后来,妈妈特地为我买了许多绘本,那时候我看到书,就如同一个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有一空我就会马上捧起我心爱的绘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几乎每一次看绘本,我都会看得如痴如醉,还从里面认识了许多陌生的“小朋友”——汉字。
自从我上了小学一年级后,我就开始看童话、漫画、笑话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作业时偷偷地玩手机,妈妈发现后大发雷霆,火冒三丈,我为了哄妈妈开心,就马上讲了一个笑话,妈妈就马上被我逗得哈哈大笑,气也消了。从那以后,书就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当我三四年级时,我就开始读一些短篇小说。《洋葱头历险记》引得我浮想联翩;《睡蟒边的雪兔》使我牵肠挂肚;《妈妈走了》又让我泪落如珠。寓言故事让我懂得人生哲理;历史故事使我古今贯通。这让我手里一有书,就忘了吃忘了睡。
读书给我带来快乐,丰富了我的知识。多读书,读好书,是我一生永恒的追求。
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篇3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唐代诗人杜甫的诗句,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也很爱看书,就让我来讲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表弟来我家玩,我正在看书,看的是《绿山墙的安妮》,我看了一会,肚子忽然疼了起来,拿起书往厕所跑,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好像只身在绿山墙农舍里,好像听见了安妮与戴安娜的笑声,又好像目睹了安妮认真学习的情景,我正看兴头上,表弟跑过来叫着:“哥哥,快点我要上厕所”我却不紧不慢地说:“知道了,马上就好”接着又把头埋进书的王国去了,最后直到脚坐麻了才出来。我看见表弟还在门口,他哭着说:“哥哥我没憋住尿裤子了。果不其然,我挨揍了。”
如果你觉得这很可怕的话,那你就错了,还有更可怕的呢!那天晚上,我津津有味地看着查理九世,己经21点了,妈妈就说很晚了去睡觉,我随便答了一句知道了。接着又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见我还没睡,把灯一关命令我去睡,我假装一躺,妈妈见我睡了就走了,我马上起来,听了听走廊,又打开门看了看,心里暗喜,哈哈,妈妈肯定睡着了。我打开台灯,又把门缝拿布垫着,又怕灯光太亮,所以把台灯用布罩着,怕妈发现,这时我捧起心爱的查理九世,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由于灯开了太久,把布烧着了,一开始没注意到,直到闻到焦味才知,赶快关灯救火,结果可想而知了吧!
书让我快乐,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我爱书,书就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却认为书是最营养的食粮,有着取之不尽的知识,陪伴在我们的成长路上,让我们解除烦恼,成为一个快乐的阳光少年。
在我的成长路上,有许多自己与书的故事,说也说不完。
我有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每天看两本书,一本《儿童文学》,另一本是厚一点的书。
在一天傍晚,我独自在书房中津津有味地“吸取”着书中的精神食粮,那天,我看的是沈石溪写的《兔王复仇记》,读完后,我便洗完澡就去睡觉了。
我进入了梦乡,梦见了:在一片绿色的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成群的牛羊在奔跑着,如同一块手绢。天空中有着千变万化的白色棉花糖,一会儿变成雪白的绵羊在空中欢快的跳跃着,不一会儿,羊尾巴不见了,羊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这时又来了一群狗,带头的是一直凶狠的大狗,后面跟着三四只小狗,这时又来了一只顽皮的小猴子,左手拿一个桃子,右手拿着一个人参果,对着我得意地笑着。
我跟着牛羊来到了小河边,“哗啦啦”的流水声十分悦耳,牛群们在饮水,我也忍不住用着溪水洗了把脸,我感到一阵清凉。
“叮铃铃”!我被闹钟吵醒了。原来是一场梦,书真神奇,让我感觉到了大自然的多姿多彩!
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篇5
小时候,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触书籍越来越多了,我才发现书籍是一杯喝不完的咖啡,感觉由淡变浓,越喝越有味道!
鲁迅曾经说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认为,书不仅仅是营养的面包,还是一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还是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世界!
我与书的机缘应该从我是胎儿的时候开始。听妈妈说我是胎儿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一千零一夜》故事集用温柔的声音给我读。
长大了,我一开始觉得读书没什么意思。可后来,同学们介绍的一本书,叫《红舞鞋》,我也买了一本。看着看着,我也陶醉其中,被它的优美语句而打动,为它的环环紧扣而陶醉。当人物忧伤时我也跟着忧伤,当人物欢喜时,我也欢喜。当我思考的时候,我也在想像女主人公:蓝发如瀑,高雅的粉色紧身衣,秀丽的长裙,在风吹的时候,秀丽的裙子优美的飘呀飘呀,像一只翩翩欲飞的蝴蝶。
记得一次,我为了书还玩儿了命。六岁时,妈妈爸爸带我去游泳。因为我天生怕水,所以我就带了一本书。我津津有味的、入迷的读了起来。谁知,哪儿来的一只水球把我的书给钩到了水里。我一时间慌了神,实在没办法“扑通”我跳进了水里。下了水里,我才想起自己不会水。“咕噜咕噜”我喝了一肚子的水,后来才被救身员拿大网捞上来,害得我差点儿丧命了。得救后,我还是在关心我的书。妈妈实在拿我没办法了。
啊!书朋友们,真幸运和你们结下如此深厚的友谊!
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篇6
书,对毛泽东主席来说,就是: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一日不读!对莎士比亚来说就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在我眼里是成就我知识海洋的功臣!让我懂得许多道理,我也与它发生过许多故事
我以前也是一个很贪玩的孩子。有一次午饭后,我想让爸爸陪我出去玩,在我的多次央求下,爸爸终于不耐烦了,将一本《一千零一夜》给我买回来,扔给我,并且给我下达了命令:看不完就不许走出这个房间,同时也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只要认真读书我就能出去玩,我嘟了嘟嘴,不满意的说:读就读,有什么了不起。
我本来是硬着头皮来读的,可是我刚读到第一页时,我就被精彩丰富的故事情节,紧紧的吸引住了,我的面前好像就浮现出聪明的山鲁佐德,为国王讲述着1001个精彩的故事的场景,只不过短短的半个小时,我就把这本书读完了,不过我也不想出去玩儿了,我又找了一本叫《格林童话》的故事书来看。
正当我准备放下书睡觉时,那已经是深夜了,爸爸过来看见我进入甜美的书香时,又看看旁边放的。五本今天才看完的书时,摸了摸胡子,露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从此以后,我就经常与书为伴,与书为友,很少出去玩,经常沉浸在书香之中,体会读书的乐趣,我爱读书!
生活中,充满着悲伤、无奈、激动……当然少不了紧张。至今,我想起那一刻,心怦怦直跳。
一天深夜,我从奶奶家往回走,周围没有一个人,外面不仅黑,而且很安静,这让我有点害怕,我飞快地向家走去。突然,我身后冒出一个人,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心想他不会是个大坏蛋吧?他为什么要跟着我?难道他也走这条路?我胡思乱想,越走越快,好似都要飞了起来,我非常的害怕,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汗毛都竖了起来。不一会儿,我走到了小区,二话不说飞快地跑回家。
直至现在,回味起自己走夜路的害怕场面,我的心仍就怦怦直跳,仿佛又回到那个紧张的时刻。下一次再也不自己走夜路了。
今天妈妈有事,不能来接我回家,我就必须一个人走回家,想到这心里就仿佛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但最后我还是鼓起勇气,迈开了脚步。
我走着走着,突然听到砰的一声,我吓的魂飞魄散。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猫在找吃的,还真是虚惊一场!
又走了一段有路灯的路,我安全到家了,我给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夸我是个勇敢的好孩子,我很开心!
我与育二的故事作文篇7
“书”与“我”,我们之间的故事有太多太多。
上小学时,每个月最期待的就是订的杂志送到那个日子。最初会订杂志完全是因为订杂志送的那些小玩具,但在订了几期后,我就再也不管那些玩具,只想读着那些杂志了。杂志里有许许多多我所不知道的事:天文历法、物理小知识、各种奇异的地方……这都让当时的我惊叹不已。想想看,当一个小孩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她所不知道的事,她会有多兴奋啊!可以说,读杂志使我整个童年都焕发了光彩。
记忆中我完整读完的第一本小说是《鲁滨逊漂流记》。看着书中的主人公鲁宾逊奇妙又惊险的经历,我的心也不禁“砰砰”地跳起来,全身的血液仿佛沸腾了。鲁宾逊求生的强烈欲望,让我十分热血又感动。
第二次读这本书是在两年之后。这次再读的时候,除了那些令人激动的冒险,我还看出鲁宾逊的虔诚,看到了宗教信仰的力量。这些发现令我很吃惊,就像我根本没读过这本书一样。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老师们口中的“读第二遍书,你会有其他的收获”这样的感觉。可以说,是这本书让我真正懂得了“温故而知新”。
我与读书的故事,还有许多,每一个故事都教会了我不同的东西,这些东西中,最基本的,也是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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