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审题有助于我们抓住作文的核心思想,使我们的观点更加鲜明、突出,作文是一种常用的表达方式,帮助我们整理思路与情感,下面是优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喜欢看书的我作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喜欢看书的我作文篇1
我喜欢许多活动,例如游泳,绘画,唱歌,书法等,但我最喜欢的是阅读。
我喜欢读很多书,例如《带字的汉字》,《三子经》,《成语故事》,《小小日记》等。其中,《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受益匪浅。了解知识,当然也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小孩子的日记”,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初中的美国男孩,他的母亲要他每天写一本日记。还有一个不会因为欺负他而被责骂的弟弟,一个热爱音乐的兄弟,一个冗长的母亲和一个安静的父亲。在学校里有他的朋友,他喜欢的女孩,等等。这些角色都写在他的日记里。
有一次,我完成了作业,在房间里读书。我看着它,在桌子上睡着了。我什至不知道妈妈要我吃饭。突然,我在睡眠中大声喊道:“别死,你还有机会。”妈妈听到一声“砰”的一声后,门开了,她慌张地问:“怎么了?”看到妈妈惊慌失措,我忍不住大声笑了。我笑着向她解释。听的.时候,妈妈把我拖到饭厅吃晚饭。当我吃饭时,我不禁想到书中的情节。我想到的时候笑了。我的家人看着它并嘲笑我,说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书迷”。
饭前读书,因为如果不读书,就不会吃得好;睡觉前先读书,因为如果不读书,就无法入睡。你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这本书是我的导师和乐于助人的朋友,所以我可以学习很多知识。
喜欢看书的我作文篇2
看书可有趣了!
比如我在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时,我仿佛能看到公狼们正在争夺王位。再比如说,我在看沈石溪的残狼灰满时,我仿佛看到灰满摔伤了三条腿,正准备抛弃王位。
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疯丫头杜真子就更趣了,我仿佛看到一个猫脸猫眼睛疯丫头正在跟马小跳吵架,杜真子带来的那只猫对着马小跳冷笑,令马小跳毛骨悚然。《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天真妈妈也很有趣,有一次马小跳给他的宝贝儿妈妈做了一个12层三文治,我仿佛闻到了三文治的香味,吃到了12层的三文治。《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小英雄和芭蕾公主同样有趣,我仿佛看到了废墟一片,还看到了马小跳的爷爷被压在废墟底下,还看到了大黄狗带着马小跳的奶奶逃到了山上。看到了大白鹅用鹅蛋的蛋液来一点一点的喂给马小跳的爷爷吃,最后,马小跳的爷爷奇迹般的活下来了,但是大白鹅却死了。还有小非洲救了班上的几位同学,小非洲的右手却骨折了。
幻想小说也很有趣,就像雷欧幻想写的《查理九世》系列的11本冥府之船,看到了墨小侠,外号问题多多,所以就有了墨多多这个名字,他交到了一个朋友——亚瑟,大西洋船王,亚瑟有100多岁,可是他看起来就比墨多多大一点,灿烂金色的卷发,碧蓝色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璀璨的蓝宝石漂亮极了。他还穿着复古的贵族服装。墨多多与dodo冒险队成员和新认识的亚瑟一起打破了墨多多爸爸的教授赛门的阴谋,赛门教授准备要船上的乘客去为他那祭坛上的宝物,最后亚瑟和小伙伴们成功的拿到了祭坛上的宝物,同时,赛门教授遭到了报应。
有一些绘本也很有趣,比如说《顽皮公主万万岁》,我仿佛到了顽皮公主住的城堡里,还看到了她做的宝宝,力大无比,我看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还看到了叫阿妈的喷火龙送给了顽皮公主一个龙蛋,她告诉顽皮公主,必须得睡在龙蛋上一个星期,可怜的顽皮公主整整一个星期都没睡好,我看到这里我笑的肚子都疼了!最后龙蛋孵出了两个小小的喷火龙——胖哥和棒哥,虽然顽皮公主的宝宝的力气很大,可是还是没有胖哥和棒哥的力气大,我还看到了胖哥和棒哥在伺候顽皮公主的宝宝,看到这里我笑的都在地上打滚了。
你瞧,看书是不是很有趣?
喜欢看书的我作文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知识就是力量,所以说,读书是对人们有好处的。
读书有三点,一是为了消磨时间而读书,一般是看古典名著。二是爱好读书,以读书为乐,从中汲取知识,读懂。三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比如要考试,为考试读书。老师说这三点中最可贵的是第二点,而我正好是那类人,我第一次识字是在三岁那年,那时我已能熟练地看拼音读书,甚至一些字都能一下读懂,不需看拼音。我热爱识字和读书,都是托了我母亲的福。
每天当她忙完手中的活儿,都会把我叫到她身边,拿起一本书给我讲故事,我听着那些故事,如同山泉滋润着我的心灵,让我豁然开朗,读完了故事,就教我识字,一个字先让我读,读熟了再写,写熟之后便会了。
有一天她突然去和爸爸干活去了,我没有故事听,便自己读起来,半懂不懂,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了读书之旅,下课读,中午饭后读,放学读,睡觉前读,后来获得了课外阅读的优秀奖,课内诗篇的一等奖,我越发喜爱读书,便开始去书店看书,几乎书店的书都被我翻过,常常一读就是五个小时。直到老爸揪我耳朵拉着我回家为止。
书滋润着我,让我聪慧,使我充实,使我热爱。我因为读书,才拥有了现在的成就。书让我进步,我将在读书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坚定。
喜欢看书的我作文篇4
我,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瓜子脸,鼻子翘翘的,可有神了。常常扎着一条小马尾,手里经常拿着一本书,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
我最大的爱好是看书。是书,像朋友似的与我分享喜悦;是书,像老师似的辅导着我;是书,像亲人似的陪伴着我;是书,像导游似的带我领略千山万水……
妈妈说我是个十足的小书虫,为什么?因为我从不放过一切看书的机会:坐地铁,上街时,下课后,不管十分钟、五分钟、甚至一分钟,都是我的宝贝。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现在看书的兴趣就更浓了。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来到购书中心,书柜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文学类,科普类,小说类等等,真是目不暇接,仿佛是书的海洋。我挑了一本《柯南侦探》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第一页……不知什么时候,好像妈妈在叫我,可我已经跟随柯南一起走进了哪个神秘的大森林去追踪了,那会理睬谁叫我呢!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书店里越来越静了,不知不觉,灯光暗了,这时我才发现书店快要关门了,哦!爸爸妈妈呢?
看书不但让我懂道理,还教我写出好的作文呢!而且,还认识了不少书中的朋友,例如爱丽斯、柯南、孙悟空、高尔基、富兰克林,还有狄更斯呢!
现在,你们知道我最好的朋友是谁了吧?
喜欢看书的我作文篇5
记得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 书是人生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必需品。
我家的书柜上已经被书塞满了。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呀……满满一书柜,每天晚上,我都要雷打不动地在书架前挑选我喜欢的书,直到瞌睡虫来找我为止。
每当节假日,我总要交款我的宝贝书拿出来看。只要我一看书,感情的流露总是那么丰富:看到感人之处,我会成为一个泪人儿;看到幽默之处,我会笑得前俯后仰;看到精彩之处,我会习惯性地默背,再做读书笔记。即使在三十六七度的高温下,我也稳如泰山,连妈妈叫我也不知道。所以,妈妈总是叫我“小书虫”。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藏书”呢!藏书什么意思?你一定会以为是珍藏图书吧。哈,大错特错。是将书藏起来,我爱看书,妈妈知道这一点。如果我犯了错误,妈妈就不让我看书,将书藏了起来,还时会被我翻箱倒柜地找出来。所以我便将我的书藏在被子底下,床底下,甚至藏在衣柜里。藏书,我可绞尽脑汁了。我几乎没有看过一次十分舒服的书过。
当然啦,书有时候也会给我带来麻烦。比如,妈妈叫我烧饭,我就不是烧烤米饭(忘了加水)就是烧浸米饭(忘了按电饭煲的按钮),唉,全都是这书惹的祸啊!
我爱看书,因为看书即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又让我学到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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