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就是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我们自己的习作水平,并且写好读后感,为了使读后感写优秀,一定要先认真阅读书籍,优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名人与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名人与读后感篇1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平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平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名人与读后感篇2
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一直渴望恬淡而平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对人的思考。“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大概也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吧,因为人是有着复杂而强大的内心世界的。“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是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不管何种人追求着何种目标,其最大的意义仍是在过程中。“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大概没有多少个人是不羡慕那些成功的光环的吧,而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了欣赏阶段,然后忘了自己可以走近,又或者,根本不愿意花力气走近,所以只能一直在仰望,始终不会被仰望。
淡看爱情。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个发生的事实,谁能把这些事实一一罗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存在永恒这样的泡沫,因为永恒的东西只有时间。但是,那些关于永恒的誓言还是可以说的,因为情到深时人就需要表达出来。即使一切终将暗淡,但那些被爱的目光渡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会闪着耀眼的光芒。
享受孤独。“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人生只是一个过程,终归是要逝去的,无论是哪种活法。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孤独的害怕,它会一步步蚕食人的心,最后把孤独变成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重量,直至人崩溃。然而,一旦人学会了承受孤独,并从孤独中找到自处的方式,孤独便会成为自己的优势,可以帮助自己看清自己以及自己以外的很多很多。只要够勇敢,就会发现,孤独,其实有时候是一种心灵的休憩与复原。
超脱人生。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之得失,于浩瀚的宇宙,实在是不算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反驳,自身的得失对宇宙也许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当我只关注自己的时候,那便是大事。或许吧,个人得失对于个人来说的确算是大事,但是我只是提倡那一种生活态度,得得失失,都是难免的,但是何必拘泥于那些已成事实的事实,不如退后一步抬头看看也许还是湛蓝的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幽默和自嘲。我不是伟人,没能力为人类为社会为这个世界做任何大贡献,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自己的生存价值。我让自己变得幽默,努力娱乐旁人,更娱乐自己。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可以让自己的心尽可能地保持活力。我也喜欢自嘲,会自嘲的人,才能使自己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才不会让自己陷入太多的尴尬之中。自嘲还可以使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就像一个盾牌,挡住自己与迎面而来的伤害,所以,何乐而不自嘲?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名人与读后感篇3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我认为人生的内容是:a+b+c+d+…
人生的结局是:0
人生的意义是:(a+b+c+d+…)*0=0
这就是人生的公式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想毫无限制的延长那个加法运算,不厌其长。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平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精神洁癖的人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平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名人与读后感篇4
周老七年的随意点滴,猛然回首,竟筑成了一本《人与永恒》。
里面并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华丽生动的词藻修饰。有的只是看似消极,却极具质朴的东西——“只有质朴的东西才能真正打动心灵”,因为它简洁地丰富,平淡地深刻。它只是需要我们用一颗安宁的心去细细咀嚼,并与周老对话,产生共鸣,亦或各抒己见。
书中,关于死亡、关于时间与永恒、关于幸福、关于男人女人、关于态度、关于精神现象……太多存在于“人与永恒”之中的关于。其中,全然都是生活的点滴,都是我们无意或有意刻下的颜色。
看时,感慨周老思想的独特与广博,但那毕竟是别人的人生感悟和体验,一直说着别人的理论和思想的博学家并非我、我们所追求和期待的。
以前中学的课本中,毕大妈眼中的幸福是:如金色的马车,从我们身旁走过,而幸福就是掠过后,我们捡起的鬃毛。我们往往轻易与之错过。周老眼中的幸福是:一个心思诡谲的女神——眼光并不势利,权利能支配一切,却支配不了命运。金钱能买来一切,却买不来幸福。而我眼中的幸福呢?我只希望能常在云雾中还能看清自己,在短暂的本色中,多为社会做一点贡献,多为母亲增添一些笑容。忽然间,想起《大兵小将》中那质朴的民歌“一条大路哟通呀通我家…五亩良田哟种点啥……”
“人与永恒”我决不苛求自己本为人的永恒,但会努力让自己活得并不短暂。
名人与读后感篇5
大学里曾流传一句话:“男生不可不读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读周国平。”周国平是中国著名的学者和作家,其作品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的代表作之一,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他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让我们从中收获了智慧和超然。
第一次看到周国平这本《人与永恒》完全出自偶然,在图书馆里来回转,一直找不到很感兴趣的书,然后就这样发现了它。这样一本随笔,一句或者一段话都足以给人无尽感触。
人说随感录的可贵在于真实,在于字字珠玑而又凝炼传神,就这个意义而言,周国平的随感处处呈现出单纯而练达、质朴而传神的精巧之美。这本书中没有很难懂的术语,相反却是用很易懂的语言来写,让我们可以简单的阅读,留下无尽的思考。
我记得书中有很多话题,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有关于爱。
“给爱情划界时,不妨宽容一些,以便为人生种种美好的遭遇保留怀念的权利。”这句话正出自《人与永恒》。我想,我们每个人对爱情的要求都很苛刻,起码我是,我要的爱情不要丝毫懈怠,我要全心全意,只是这样的爱情似乎真的不能长久,还会以彼此的恨来结束。看到这句话时,我想了很多,也许爱情真的需要宽容。
“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爱情。”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谁对谁错,就算最后两个人各奔东西,就此分离,也不是爱情的失败。拥有过,存在过,那就是最美好的,就算只剩回忆,也一样值得珍惜。
“一切终将暗淡,未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有爱情存在的日子,永远都会闪烁,那是一段有价值的回忆,因为爱,所以美丽。
“爱一个人,就是心疼一个人……凡正常人,都兼有疼人和被人疼两种需要。在这茫茫宇宙间,有谁不是想要人疼的孤儿……”我特别喜欢这段话,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一面,没有谁能永远坚强,我们都需要被人疼,需要那种被人关心与呵护的感觉,我们不过是平凡人……
除却爱情,书中还有很多给人以思考的话语,在人生的旅途上,细细品读这本书中的每一句话,你会收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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