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和反思自己的阅读过程,提高阅读的效果和质量,优秀的读后感是对作品中的人物关系和情感描写的思考和感悟,下面是优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1
我没有什么多的爱好,篮球我不会,跑步我不擅长……唯一算得上的爱好应该是读书了吧。我喜欢读书的习惯应该是我外公影响的,记得前几年外公还没有退休的时候,他们单位每天都会给员工发报纸,回家之后外公就会戴着眼镜坐在藤椅上一样一晃的看着书,我就坐在旁边拿着本童话故事看。久而久之,我也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所以爸爸妈妈平时给我的零花钱,我基本上都用来买书了。这个假期,我就用我平时上学的时候攒下的钱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在读书的时候,教师后面设置的读书角我是有粗略的看过一点,里面的各种各样的科普知识然我觉得是奇妙无比,不过后来因为一个同学将它借过去看给弄丢了,所以我就一直没有看完这本科普书,这次我妈带我去图书馆买字帖的时候,我又看到了这本书所以就义无反顾地买来下来。《十万个为什么》作为一本科普读物,里面各种各样、各行各业的知识都有,看的时候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奇妙无比。比如说,如果不是书里介绍,我是万万想不到鱼也会放电(电鳗),也绝对想不到水在太空中能够漂浮(科学家在太空舱里面做的实验)。还有就是教会了我许多的小知识,比如我们睡觉前爸妈都会叫我们刷牙不然会得虫牙的,我一直以为是牙齿里面会长虫然后在晚上的时候吃掉我们的牙齿,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是因为我们吃完东西之后会有残渣留在牙齿里面,然后就会有细菌使他们发酵腐败然后腐烂我们的牙齿,这才出现了一个各的“虫牙”。这一本书真的是让我对世界的认识有了跟多的了解,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是十分的大的,只有更加努力地读书才能够认识到更多的东西。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我喜欢从书中获取到更多的不曾见过的知识,让我能够对世界有更多的了解,或许是因为我的好奇心吧,驱使着我阅读跟多的东西。虽然现在同学们间的风气不知道怎么变成了书读的多就会变成书呆子,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还是坚持着我最开始的观念,读书是能够增加我的底蕴和见识的一种方式,能够让我有更好的休养,也就是电视剧里面说的“书生气”。我喜欢阅读,我也会继续保持爱阅读的习惯,无论是什么时候。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2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言,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所以在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杨红樱的《小猫日记之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笑猫”和“虎皮猫”的大儿子“胖头”想要和“二丫”、“三宝”一样,会一项特殊本领。后来,在“球球老老鼠”的帮助下,“笑猫”和“胖头”来到了宠物特技学院。经过了百般周折之后,先天条件不好的“胖头”凭着它的专注这一__格,学会了__钢琴。后来,“笑猫”和“胖头”在银杏林中散步的时候,见到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孩子。不明白事情真相的“笑猫”称这个儿童为“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想要让这个“外星孩子”变成“地球孩子”。细心的“胖头”发现这个“外星孩子”对“笑猫”的笑很感兴趣,所以“胖头”向“笑猫”学会了笑。后来“外星孩子”的爸妈把“胖头”带回了家。
渐渐地,“外星孩子”喜欢和“胖头”做一样的事,所以在“胖头”的帮助下,“外星孩子”学会了笑、吃饭、走路……“外星孩子”的爸爸为了鼓励“外星孩子”而买了一架大钢琴。后来,“胖头”__钢琴的时候,“外星孩子”总喜欢在旁边指挥。渐渐地,“外星孩子”的“孤独症”消失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让我学习到了“胖头”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让我们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吧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3
一次大地震,让人行善的光芒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熠熠生辉。
黄春荣,一个留守少年,一个在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他很孤单,被人视为垃圾,为了女孩宋佳玲,他与男生钟雷在郊外山坳上决斗。地震突然来临,他和钟雷、宋佳玲等六位少男少女被困在山上,最终,他们一起共度难关。
钟雷,一个优秀学生、英俊少年。他把宋佳玲当成了自己的妹妹。面对黄春荣的挑衅,他选择了决斗。在灾难面前,他突然发现,自己懂得了许多。
女主人公宋佳玲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黄春荣和钟雷竟为了她闹得要决斗,但是在地震中,这个老师眼里成绩平平、麻烦不断的漂亮女生表现出来的却是她坚韧一面。
大地震爆发了,六名少男少女被困在郊外,回不了镇上。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的情形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与复杂。这几个少年。性格和人生经历都完全不同,其中还有好几个还是别人眼中的“坏小孩“,他们居然能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我想,读完这本书,你一定会从此选择坚强!在灾难面前,个人的.恩怨原来如此渺小,灾难让很多人重新认识了许多事情;在灾难面前,每个人都展示出了最真实的自己;在灾难面前,他们不管从前的利益纷争,不管从前的矛盾,他们团结一心,走出困境。这也让我们明白:一切的一切在危险降临时,便统统化为乌有。
王巨成的小说总是那么感人。这本书对心灵的震撼,不亚于一次地震,它会告诉我们许多。让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感受温暖,学会团结,学会坚强。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4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
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
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了大为神往,就激发了他对正义事业的美好希望。
“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读了这样一段话,开始我还不太理解,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正在沉睡的民众唤醒。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童年的高尔基命运太悲惨了。从前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幸福,可与童年的高尔基相比,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虐待,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我有无微不至地呵护我的父母,有亲切无比疼爱我的亲人,有和蔼可亲教育我的老师,有天真无邪友爱我的伙伴。而高尔基3岁就失去了父亲,跟随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却受到外祖父的虐待,受到舅舅和比他大的孩子的欺负。母亲改嫁后不久病死,11岁的高尔基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要彻底改变自己,学习阿辽沙身上所有的那勤劳、爱学习、独立、勇敢做斗争的品质。我会努力的。
我和高尔基比童年,真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高尔基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顽强学习,最终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文学大师。我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打好基础,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5
?活着》是一个让人读完后痛哭流涕的故事。它给人留下的除了悲情,还有深深的无奈,以及在绝望之中若有若无的希望。
主人公名叫福贵,名字很是喜庆。他原是一个富家公子,却因吃喝嫖赌输光了家产,最后成了佃农。青年时一次上街,被国军压走当杂役;中年时,女儿凤霞因病成了聋哑人,儿子有庆因为抽血过度而悲惨离世,他目睹了这一切,却无能为力;步入老年,相濡以沫的夫人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病死在家里;女儿凤霞在生产时因难产失血过多而去世,女婿二喜也被水泥板砸死了;凤霞的儿子苦根成了他最后的希望,却因为吃豆子撑死了。多么热闹的开头,又是多么凄惨的结尾!最后,福贵牵着一头衰老的老牛,走在乡间的泥路上,当夕阳的残辉落在他们身后时,是多么的苍白啊。
福贵颠沛流离起起落落的人生遭遇,正应了那句老诗:“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生活总喜欢制造缺憾,总像在欺骗着福贵。一个人最难过的,并不是自己已将要面临死亡,而是身边的至亲一个又一个的死去,自己却活着。活着,难道一定是最好的选择吗?对,福贵是这么说的,我也是。
宗璞在《紫藤罗瀑布》里说过一句令我记忆犹新的话:“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活下去,才是最棒的选择。无数的困难与挫折,是这辈子来人间走一道的“调味剂”啊。
抬起头,我看见了窗外的那棵盛开着无数粉色花朵的夹竹桃,它曾经被调皮的孩子折断过枝桠,也曾遭受飓风、惊雷和暴雨的折磨,但是,无论是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它都能顽强生长。即使成了两半,也会像蚯蚓一样,反而要以双倍的热情坚强生存。正应正了沙爽的一句话:“原始生物本性往往是泼辣的,反衬出人类的矫情。”人是高级动物,在拥有思想的同时,却也忘记了最原始的本能。
前两个月我去乡下玩,我看见一个老农,皮肤因为长期被太阳照射而黝黑黝黑的,身旁跟着一头老牛,他走到一个土包前坐了下来,土包里似乎是他的亲人,他咿咿呀呀地唱着小曲儿,伴着月色来临。看着他的影子,我似乎看到了福贵。
人的这一生,就是由无数个悲欢离合组成的,不管在什么样的境遇里,活下去,才能看到明天的阳光,才能看到希望。挫折带来的不应仅仅是绝望,在粗粝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像福贵一样,即使一无所有,依然能够放声高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晚年做和尚。”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6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也许你会背着行囊和亲人一起享受旅途中的美景,也许你会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但对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暑假期间,我读了商晓娜的《拍档之成长不烦恼》,此书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该书主要讲述了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啼笑皆非的故事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7
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她妈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己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篇8
青春、友谊、生命的意义,在这本书里展现得淋漓尽致,它,就是作家陈玮写的《豆蔻年华》。
刚开始读这本书,里面朴素单纯的言语深深把我吸引,于是,我便如欣赏一副美丽的艺术品一般,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主要讲了姚小禾在中考时,幸运地考上了南京有名的“金陵中学”。并且介绍了姚小禾在新学校与新同学在一起的学习生活,到最后与同学在海边携手共度了人生中如花一般的18岁。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这一段,书中说道,姚小禾所就读的学校有一条规定,就是每当上体育课的时候都要穿白色运动服和篮球鞋。但姚小禾是农村姑娘,家里寄来的钱只够自己吃穿,没有多余的钱去买衣服和鞋子。于是,她便闷在宿舍里,不去上体育课。就在上课前,她的好朋友把她硬拉到操场上,她惊奇的发现,全班同学,除了看姚小禾不顺眼的张娣外,竟没有一个同学传白色运动服。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暗暗感叹,为了维护一位同学,全班同学竟不惜与老师较劲。我真羡慕他们的友谊,坚不可摧。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曾拥有的友谊。记得我4年级的时候。我和另外两位同学分到了一组,其中,有一位同学由于不愿意做作业,成绩总是上不去,于是,我和另一位同学便每天轮流督促他,辅导他功课,渐渐的,在我们的帮助下,那名同学的成绩一下子从开始的30多分跳到了70多分。我们大喜过望。
多一份友谊,仿佛多一些色彩,色彩越多,我们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才会活的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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